6月7日,据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成都市数据条例》(下称《条例》)于2024年4月25日由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24年5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成都市首部数据领域地方性法规。
6月7日,据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成都市数据条例》(下称《条例》)于2024年4月25日由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24年5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成都市首部数据领域地方性法规。
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
《条例》提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数据资源持有、数据加工使用、数据产品经营等权益,依法获取收益。处理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同时明确,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索要用户数据授权;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个人消费数据和消费偏好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或者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的数据服务规则。
根据《条例》,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应当按照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则,明确其收集、产生的公共数据的共享、开放属性,并根据有关情况及时调整更新。不得以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等方式交由第三方承建相关信息系统而使其获取公共数据运营权;不得违反规定新建跨部门、跨层级的公共数据平台以及共享、开放通道,已经建成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整合。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通过合法、正当的方式收集非公共数据,不得过度收集或者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数据,收集个人信息的,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对非公共数据收集的目的和范围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条例》明确,公共数据应当依法最大限度向社会开放,重点推进经济、医疗卫生、教育、就业、文化、生态环境、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公共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开放以及开放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利益、损害民事权益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
成都将推动建立数据交易场所
探索设立数据流通服务平台
《条例》鼓励市场主体、科研机构等将其依法收集、产生、持有的非公共数据资源接入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支持其将自有数据和开放的公共数据进行资源整合,融合开发数据产品和服务。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数据加工和使用。
《条例》提出,可以引导电信、金融、交通、信用、消费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数据密集型行业平台和企业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带动发挥数据资源效益。
加强数字文化服务,深化数字技术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城市文脉传承等领域的应用,通过数据赋能促进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
加强以数据应用、数字技术支撑优化数字公共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教育、养老、就业、社保、体育等民生服务数字化、智慧化、便利化。
根据《条例》,成都将推动建立数据交易场所,探索设立数据流通服务平台。同时,探索建立数据要素统计核算制度,推动将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推动数据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鼓励打造产业集聚区
根据《条例》,成都将推动数据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组建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提升数字技术研发与转化能力。
鼓励打造超算、智算、云计算和边缘计算等产业集聚区,建立完善算力支撑体系,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建设。
鼓励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数据领域的创业投资基金,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引导数据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设置数据科学和数据工程相关专业,或者与其他院校、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合作开展数据人才培养。
鼓励开展数据加密、数据脱敏、数据溯源、数据备份等数据安全技术创新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数据生产、运用、销毁等全生命周期安全可靠技术应用创新,推动完善数据安全技术体系。
《条例》将给企业和城市带来哪些改变?
记者对话成都数据集团
《条例》出台,将给企业、城市带来哪些改变?记者对话了深度参与《条例》草案起草、修改、调研和论证等相关工作的成都数据集团。
“数据的价值在于流动,而数据交易是数据流通的基本方式。”成都数据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关于“数据交易与流通”的部分,实实在在的“支持”“鼓励”措施频频出现,折射出这部地方立法的活力,也为企业进一步探索数据要素流通提供了动力。
“《条例》提出,应当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并明确了获得授权的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单位的权责范围等。”该负责人表示,这将为成都数据集团做好数据要素流通工作提供指引与保障。
根据《条例》相关要求,成都数据集团将采用统一授权集约化运营模式,加强数据资源汇聚,通过上架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开发的优质一级产品,吸引带动社会数据产品入驻,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全面供给。
在打通数据的过程中,还需防范数据安全问题。对此,《条例》将“数据安全与保护”单列一章,进一步健全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和防护体系。成都数据集团在一级数据产品开发中也将环境的安全可控列为重点。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首次提出了“数据商”的概念。根据《条例》,成都将支持市场主体围绕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现代物流、节能降碳、绿色建造、新能源等重点领域,提供数据产品开发、发布、承销等服务,推进培育行业性、产业化数据商。在上述负责人看来,在《条例》的推动下,成都不仅将产生各个产业领域的数据商,还将催生出相关领域的服务商。
在《条例》的指引下,成都数据集团作为成都市数据要素的一级开发商,将为数据商提供确权登记、合规认证、供需对接、生态活动等数据流通“一站式”便捷、多元服务,形成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产业聚集创新模式;以“蓉数公园”为中心节点辐射周边,通过数据要素服务站输出服务,共同赋能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