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近日发布公告,董事胡扬忠、龚虹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调查通知书》称胡扬忠和龚虹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董事胡扬忠先生、龚虹嘉先生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总调查字191303号、稽总调查字191304号),《调查通知书》称胡扬忠和龚虹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公司董事胡扬忠先生、龚虹嘉先生以及公司(如有需要)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根据调查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