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2月28日发布了名为《“棱镜门”后最严重安全事故爆发,信息安全保卫战刻不容缓》的研报,媒体也纷纷转载。3月3日海康威视复牌后股价大跌7个多点,市值瞬间蒸发90多亿。虽然此后海康威视股价一路上扬,但企业仍以侵犯名誉权为由,于4月8日将安信证券告上法庭。
一份研报的官司
5月20日开庭伊始,原被告双方就你来我往展开了唇枪舌剑。
海康威视方面称,安信证券将监控设备事件与震惊世界的“棱镜门”挂钩。研报中写道,“造成的信息泄露损失和未来潜在的威胁难以估量,影响程度之大以及对政府的震撼警醒作用决不亚于‘棱镜门’。”“海康威视作为全球视频监控领导者,本身处于安全监控行业,此次暴露低级的安全漏洞问题,说明了我国企业安全意识淡薄。”此外还表述“此次事件是‘棱镜门’后最严重的信息安全事故”。
海康威视当庭表示,2月27日晚即在官网发布《海康威视针对“设备安全”的说明》,称监控设备是因为弱口令问题(包括使用产品初始密码或其他简单密码,如123456、888888、admin等)被黑客攻击,这是用户使用的问题,并非设备本身导致。但安信证券依然未经调查核实,还使用贬低性语言,自行发挥使用“棱镜门”的用词。
海康威视称,研报经媒体转载后,误导投资者和公众,严重损害了海康威视的名誉,并直接体现在了股价重挫上。
“如何得出这是‘棱镜门’后最严重的安全事故?”原告方当庭反问。最后,原告要求安信证券从自家网站上将研报删除,并在国家级证券媒体上道歉。
安信证券辩护称,研报基于的“事实”来自公开媒体的报道,是媒体记者已经核实的,所以无需再核实。而公开媒体的报道,也是证券行业协会所认可的规范的信息来源。研报内容不存在夸张,是基于事实做出的符合常理的报告,至于评价可以是正面,也可以是负面,而且不能证明股价下跌是因为研报造成的,而且股价下跌是股民的持股损失,不是海康威视的经济损失。
安信证券还强调,发此研报并无诋毁海康的主观恶意,3月31日安信证券对海康威视所持的机构态度还是“强烈推荐”。从目前海康的走势来看,这个推荐也是正确的。所以请求法庭驳回海康威视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分析师事后告诉本报记者,上市公司因为一份研报和券商发生纠纷甚至对簿公堂的情况较为罕见。“券商发布研报都有严格的流程,必须要基于已经公开的信息进行分析,而且分析师也必须有资格认证。”该分析师认为,海康威视采取走法律途径,可能更多是向投资者表明一种态度,以及对公司股价的信心。
未提经济赔偿
庭审中记者注意到,海康威视并没有提出具体的经济赔偿要求。
对此,海康威视法务部在庭审后回应本报记者称:“安信证券的该篇研报确实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但公司更在意它对公司品牌的伤害,影响用户、合作伙伴和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而这些伤害在短时间内无法用具体的经济损失来衡量。”
海康威视法务部表示,公司起诉安信证券一方面是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资本市场投资者、上市公司、研究机构等多方良性互动的生态圈。目前确实存在一些研究机构以及研究员,利用自己的行业话语权以及所谓的专业影响力,基于某些尚未核实或片面的信息,使用夸大言辞对上市公司肆意评论,而作为上市公司却相对弱势,大部分情况只能听之任之。这次公司选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是在努力维护资本市场这个生态圈的健康发展。
对于诉讼请求,海康威视称,主要是表明自己的态度,表明公司尊重研究机构的独立判断,但前提一定是基于基本事实。在海康威视看来,像安信证券这类夸大其词、严重不实、不负责任甚至存在恶意的研报以及研究机构,决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退让和妥协。“我们不惹事,但也不怕事。”
案件的庭审5月20日已全部结束,安信证券态度也很强硬,拒绝了法庭提出的调解,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对于若败诉是否会选择上诉二审?海康威视法务部表示,现在还在等待法院判决,但“会最大程度地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3月31日,海康威视还就监控遭攻击一事发布后续说明,网络攻击源头是“Backdoor.Linux.Gafgyt恶意代码”,公司已经成立海康威视安全响应中心(HikvisionSecurityResponseCenter)应对。
海康威视2015年一季报显示,营收42.88亿,同比增65.2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10.44亿,同比增52.14%。季报称,受益于行业较高的景气度,公司经营业绩继续稳健增长。
此外,海康威视在业务发展上也是收获多多。公司4月14日公告称,“重庆市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合同总价1.11亿。4月27日,公司与浙江省公安厅签署合作协议。4月28日,公司还与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浙江分中心、杭州安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嵌入式设备网络安全联合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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