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宣布提出并归口管理,由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通大数据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信息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起草的《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指南》(DB3201/T 1040—2021)团体标准,于2021年5月20日发布,并于2021年5月25日正式实施。
由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宣布提出并归口管理,由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通大数据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信息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起草的《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指南》(DB3201/T 1040—2021)地方标准,于2021年5月20日发布,并于2021年5月25日正式实施。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的角色和职责,提供了数据安全分级的原则、要素、标准、流程方面的建议,给出了按照级别进行政务数据安全管理需要考虑要点的相关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政务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务数据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5069-2010 信息安全技术 术语
GB/T 35273-2020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 35295-2017 信息技术 大数据 术语
GB/T 38664.1-2020 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第1部分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