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3部分:数据采集规范》发布
2021/12/15 21:36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关键字: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数据采集 规范      浏览量: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宣布提出,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的《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3部分:数据采集规范》(GB/T 36625.3-2021)国家标准,于2021年04月30日发布,并于2021年11月01日正式实施。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宣布提出,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中城智慧(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软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竹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傲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信息科学研究院 、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起草的《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3部分:数据采集规范》(GB/T 36625.3-2021)国家标准,于2021年04月30日发布,并于2021年11月01日正式实施。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智慧城市数据融合过程中数据采集过程、数据采集内容、数据采集技术、数据采集质量控制及数据采集安全控制。
  本部分适用于智慧城市各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其他信息化领域的数据采集过程也可参考使用。
  标准全文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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