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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就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及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03-27   工信部      关键字:工信部 工业机器人 征求意见      浏览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开征求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及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3月25日电,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开征求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及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征求意见稿)要求,近三年,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3000万元;本体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5000万元;集成应用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1亿元。上年度营业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5%;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4%;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
  《规范条件》提到,鼓励工业机器人关键零部件、本体制造及集成应用企业按照本规范条件自愿申请规范条件公告,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引导各类鼓励政策向公告企业集聚。
  基本要求方面,《规范条件》要求,近三年,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3000万元;本体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5000万元;集成应用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1亿元。
  技术能力和生产条件方面,要求企业能够单独设立研发团队/部门,具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可根据客户需要设计开发相应产品。上年度营业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5%;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4%;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要求企业具有规范化的工艺流程,并建立从原材料、半成品、生产过程工艺参数、产品出厂等完整的监测体系,具备产品生产质量保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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