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智慧小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智慧小区建设试点的总体要求、试点任务、工作要求等内容,为推进智慧小区建设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8月11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智慧小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智慧小区建设试点的总体要求、试点任务、工作要求等内容,为推进智慧小区建设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据了解,智慧小区是指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小区内各类信息的采集、传输、分析和应用,提高小区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生活需求,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的社区形态。
湖北省将在武汉、襄阳、宜昌率先开展智慧小区建设试点工作,鼓励其余市、州积极参与。试点小区分为既有小区和新建小区两类,每个城市(区)选取3-5个既有小区、6-8个新建小区。
试点工作将重点围绕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智能化服务、健全社区治理机制等四方面内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具体包括:
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设施,配建便利店、菜店、食堂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加强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建设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营造全龄友好、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引入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家政保洁、养老托育等社区到家服务,链接社区周边生活性服务业资源,建设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务圈。
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社区协商机制,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引导居民全程参与完整社区建设。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有效对接群众需求。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培育社区文化。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智慧小区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建设单位、物业企业、业委会等广泛参与,践行共同缔造理念。要合理选取试点对象,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建设方法和模式。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湖北省将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提升智慧小区覆盖率,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智能的小区管理和服务,让居民在智慧小区里享受更加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