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壮大数字消费。推进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发展即时零售、智慧商店等新零售业态。鼓励数字技术企业搭建面向生活服务的数字化平台,推进数字生活智能化,打造数字消费业态、智能化沉浸式服务体验。
7月3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通知》从稳定大宗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促进农村消费、拓展新型消费、完善消费设施、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部署,提出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畅通经济循环,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在稳定大宗消费方面,《通知》提出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改善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停车条件,推进车位资源共享利用。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其中《通知》特别强调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鼓励室内全智能装配一体化。利用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柔性显示等新技术,推进供给端技术创新和电子产品升级换代。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产品消费,打造电子产品消费应用新场景。
在扩大服务消费方面,《通知》提出推广透明厨房,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健全旅游基础设施,强化智慧景区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大力发展智能体育装备,提升科学健身智慧化水平。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促进农村消费方面,《通知》提出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在有条件的乡村布设智能快件箱。
在拓展新型消费方面,《通知》提出壮大数字消费。推进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发展即时零售、智慧商店等新零售业态。鼓励数字技术企业搭建面向生活服务的数字化平台,推进数字生活智能化,打造数字消费业态、智能化沉浸式服务体验。升级信息消费,促进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改造,提升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水平,高质量举办信息消费系列特色活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更多消费领域融合应用。
在完善消费设施方面,《通知》提出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提升城市商业体系,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发展智慧商圈,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构建分层分类的城市消费载体,提高居民消费便利度。加强社区便民服务,合理布局养老、托育、餐饮、家政、零售、快递、健身、美发、维修、废旧物品回收等便民生活服务业态,推进完整社区建设。结合推进城市更新,强化存量片区改造与支持消费新场景发展的硬件功能衔接。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农村新型便民商店,推动重点商贸街巷改造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