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需求,对电网企业、火力发电企业、水力发电企业、风力发电企业、太阳能发电企业、核能发电企业等6个企业领域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进行了规范,规定了重点目标、重点部位、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明确了常态和非常态条件下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以及安全防范系统的技术要求。
从全国安全防范
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获悉,由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的行业标准《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1-6部分》(GA1800.1-2021/1800.6),于2021年4月25日正式批准发布,并将于2021年8月1日起实施。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1-6部分》系列标准主要包含《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3部分:水力发电企业》(GA1800.3-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4部分:风力发电企业》(GA1800.4-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5部分:太阳能发电企业》(GA1800.5-2021)等。
该标准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需求,对电网企业、火力发电企业、水力发电企业、风力发电企业、太阳能发电企业、核能发电企业等6个企业领域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进行了规范,规定了重点目标、重点部位、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明确了常态和非常态条件下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以及安全防范系统的技术要求。
该系列标准的发布,将为电力系统企业的安防建设提供关键性、基础性技术支撑,对其提升治安反恐防范能力、实现行业安全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