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严密防控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风险。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信息化、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企业安全状况,督促做好安全检查、危险品清理、生产原料保存、设备维护保养、厂(库)区安全保卫等专项工作,督促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做到精准监管、有效监管,全面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下发《关于民爆行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抓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通知》要求严密防控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风险。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信息化、远程
视频监控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企业安全状况,督促做好安全检查、危险品清理、生产原料保存、设备维护保养、厂(库)区安全保卫等专项工作,督促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做到精准监管、有效监管,全面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
《通知》要求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由于疫情防控导致企业推迟复产复工的情况,及时调度掌握,提前部署应对。要点对点加强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做好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对生产线工艺流程、专用设备设施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防范因仓促开工、突击生产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复产复工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