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明厨亮灶”作用。具备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借助“明厨亮灶+互联网”,公开本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布查看方式和渠道,供家长委员会代表查看。
从公安部官网获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出台主要目的是,将联合行动中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的有效措施、形成的有益经验转化为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学校及幼儿园、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明厨亮灶”作用。具备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借助“明厨亮灶+互联网”,公开本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布查看方式和渠道,供家长委员会代表查看。市场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借助“明厨亮灶+互联网”,随机抽查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主动查找、发现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要对未实现“明厨亮灶”的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