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快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发布《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将按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前两批遴选培育提升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推荐工作。
此次《通知》对申请类别和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单项冠军企业中,分为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培育)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其中,本批次培育企业遴选要按照好中选优原则,要求是近三年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平均位居全球前5位且国内排名第1位的企业。
在单项冠军产品。申请单项冠军产品主要条件:单项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率位居前3位;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优先考虑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的产品;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实施品牌战略,经营业绩优秀;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通知》还对细分产品界定、证明材料以及相关组织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就推荐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已经进行了两个批次。其中在2017年底公布的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名单中,安防领域有两家示范企业入选,包括以货物与车辆安检设备为主营产品的同方威视,以视频监控为主营产品的海康威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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