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于化工事故频发,全国各地政府开始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企业的违法行为,尤其在道路运输方面对危化品运输做出严格的规定。根据最新消息,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将开始实施,将不按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
《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作出了修改完善:
一是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
二是将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
而且上述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这三种司机面临的处罚将变为刑罚
严重超员、超速的校车司机和营运客车司机:
11月1日起,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而现行的处罚规定均是罚款、扣分、扣留机动车这样的行政处罚。
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司机:
11月1日开始,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同罪。现行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相当繁杂。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