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科学务实、健康有序地推进全省智慧城市建设。到2016年建成全省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政务活动普遍实现全流程网络化办理,基本建成智慧城市感知、支撑、服务三大基础平台,交通、环保、安全、旅游、市政等重点领域核心业务实现智慧化应用。
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科学务实、健康有序地推进全省智慧城市建设。到2016年建成全省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政务活动普遍实现全流程网络化办理,基本建成智慧城市感知、支撑、服务三大基础平台,交通、环保、安全、旅游、市政等重点领域核心业务实现智慧化应用。
福建省将建设智慧城市公共平台,主要包括建设感知平台、公共平台、交付平台。加快新一代通信网络建设。建设“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实现光纤网络基本覆盖城市家庭,终端接入带宽达到50M以上,50%家庭达到100Mbps。加快4G网络覆盖,实现WLAN基本覆盖城市公共区域;加快向下一代互联网迁移;推动卫星通信应用。
同时,建设物联网能力基础平台,提供感知终端管理、信息汇聚、目录组织、信息共享等功能。建设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实行资源集中管理应用,普遍推行云端服务。建设大数据应用平台,提供大数据分析、挖掘处理、知识发现等能力。
全省将推进智慧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将建设智慧医疗系统、公共卫生预测预警系统、居民健康系统、卫生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基于可穿戴的智能健康服务平台。建设教育服务云平台,推动实施“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人人通”。
建设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组织开展网络信息服务创新工程。实施信息消费创业促进工程,培育数字出版、电子图书、电子阅读、游戏动漫等产业,加快构建信息加工和创新为主的新业态。推动运营商参与智慧城市平台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深化闽台通信业合作和无线城市试点。设立互联网创业孵化器。
指导意见还提出了健全推进机制等七项保障措施:将依托数字福建组织框架和协调机制,加强全省智慧城市建设指导和协调。充分发挥企业作为智慧城市建设主力军作用,创新商业模式。鼓励信息系统代建、代维和采用外包服务。鼓励信息资源社会化、市场化开发,支持运营商等社会力量面向个性化需求开展高品质的增值服务。将智慧城市建设作为新阶段信息化发展的重点,加大资金筹措投入。支持智慧城市建设纳入新型城镇化规划,大力拓宽市场化投资渠道。把安全保障贯穿智慧城市建设全过程,大力采用安全可控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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