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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全面开展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
2013/12/5 09:52   南方法治报      关键字: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      浏览量:
据了解,在居民身份证中登记指纹信息,能够更好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有助于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利于国家机关和社会用证部门更加快速、准确地甄别持证人身份,可以有效防范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问题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增加指纹信息的规定,按照公安部的部署,经广东省各级公安机关共同努力,目前广东省公安机关已经完成系统升级改造、相关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试点发证等工作,,具备全面开展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的条件。今后,在广东省所有公安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均可办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对于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申领时要采集登记指纹信息;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将在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采集登记指纹信息。已经领取未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可以正常使用。对于尚在有效期内未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持证人可以自愿换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

  此外,登记指纹信息不另外收费,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保持不变。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

  据了解,在居民身份证中登记指纹信息,能够更好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有助于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利于国家机关和社会用证部门更加快速、准确地甄别持证人身份,可以有效防范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问题发生。公安机关对于采集、传输、存储包括指纹信息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也采取了严密的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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