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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要求深化执法办案场所信息化建设
2013/11/25 11:11   人民警察网      关键字:公安部,执法规范化      浏览量:
执法办案场所是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活动的硬件保障和打击违法犯罪的“主阵地”。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的重要性,并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任务期限抓紧完成改造工作,配合新法新规,完善录音录像、电子监控等设备建设,切实发挥执法场所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保障作用,用硬件建设“倒逼”软件质量的提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作出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近日,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以下简称《任务目标》),对今后三到五年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任务目标》是公安部在全面总结2008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基础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重要精神,顺应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更高期待,经过反复酝酿、修改而制定的,是引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向深入的重要文件。《任务目标》提出了建设法治公安的目标,并从执法能力建设、执法制度建设、执法管理建设、错案预防机制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建设、执法公开建设和执法示范单位建设八个方面,提出了总计43项具体的工作任务,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基本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公安民警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

  针对《任务目标》的贯彻落实工作,公安部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尤其是“一把手”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要求和更有力的措施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要坚持全警参与,将规范化建设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警种。各部门、各警种作为本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在本级公安机关总体部署的基础上,结合任务职责和工作实际,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责任落实。要巩固深化成果,积极探索新机制新举措。各地公安机关要在已有成果的精细化和深度运用上下功夫,确保前期建设成果落到实处;同时,要勇于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具有牵引性、基础性的新措施,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

  据了解,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围绕《任务目标》开展一系列学习贯彻活动。各省区市公安机关也将于近期制定适合本地执法实际的建设规划,抓紧落实《任务目标》提出的各项要求。

  从历年实践证明,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安部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要整体谋划、立足实战、突出重点,下大力气解决当前执法信息化建设的短板和不足;要优化执法与监督系统功能,实现接处警、案件办理、执法监督等各类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要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完善网上执法档案,实现对案件办理的全流程、闭环式信息化监控;要深入发挥信息技术的智能化特点,不断完善预警提示、异常监测等功能,优化数据查询和统计分析功能,预防、减少常见多发执法问题,同时为执法决策提供参考。

  执法办案场所是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活动的硬件保障和打击违法犯罪的“主阵地”。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的重要性,并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任务期限抓紧完成改造工作,配合新法新规,完善录音录像、电子监控等设备建设,切实发挥执法场所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保障作用,用硬件建设“倒逼”软件质量的提高。

  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不仅体现在“建”上,关键要落实在“用”上。要从长远着眼,从细节着手,从制度层面按相关执法办案流程,在建设改造的基础上,管理好、使用好执法办案场所,不断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工作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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