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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对暴力伤医行为要始终坚决“零容忍”
2013/10/31 11:57   公安部网站      关键字:公安部,伤医行为,安防系统      浏览量:
公安部专门下发通知提出要求,并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两部委《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做出部署。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切实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坚决遏制侵害医务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侵害医务人员案件的情况,公安部专门下发通知提出要求,并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两部委《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做出部署。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切实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坚决遏制侵害医务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长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始终高度重视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建立健全医警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在有条件的医院设立警务室。为有力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去年公安部会同卫生部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及时发现、有效制止侵害医务人员现行犯罪200起,协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9700余起,接报侵害医务人员重大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33%。

  医院是履行救死扶伤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院财产,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对任何暴力伤医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对正在实施的暴力犯罪,将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坚决制止。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配合综治、卫生计生、司法等有关部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密医院及周边的巡逻防控,全力支持医院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提升医院的安全防范能力。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对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的态度是鲜明和坚决的。针对当前医疗纠纷和医患矛盾仍较突出的情况,建议各级各类医院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增进医患沟通,畅通投诉渠道,妥善解决患者有关诉求。同时,进一步健全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公开、公平妥善化解矛盾,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更多地关心、支持卫生事业,理解、关爱医务工作者,全社会共同努力,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造良好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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