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即将结束寒假生活,迎来春季开学。2月20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2013年春季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提出在校园安全防范上,实现校园技防监控全覆盖。学校如果组织教师或学生开展春游等集体活动需要通过批准,如对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组织者责任。
在学生开学之前,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在开学前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尤其要排查寄宿制学校、边远山区学校和农村幼儿园的校舍、厕所、围墙、护坡(坎)以及校园周边建筑情况,严防假期闲置的建筑物因地震、积雪、冻雨等原因造成倒塌伤及师生。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对暂时无法整改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坚决停止使用。
在校园的安全防范上,通知提出人防、物防和技防三种防范。辽宁省教育厅提出各校要调整充实保卫力量,配齐防护器械和设施,实现校园技防监控全覆盖、全记录。门卫、巡查、值班值宿、出入证、请销假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也要严格,防止不法分子入侵校园。
省教育厅要求,开学之后如果学校组织集体的外出活动需要执行活动审批制度,同时对学生校内活动、校外小群体或个体活动的日常监管,严防出现拥挤踩踏、溺水淹亡、交通事故等意外伤亡事件。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广泛调动并发挥村委会、居民委员会等方面力量,加强农村、城乡接合部地区中小学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校园周边重点地段的护导,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通知》中还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引导大型公交、客运企业组建专业化的校车运营企业,实现校车运营的专业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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