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公共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国际化深入推进,近年来各类突发事件频繁发生,自然灾害大灾多发、多灾并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加大,社会安全面临新的挑战,公共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复杂。
今年以来,接连发生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河南平顶山康乐园老年公寓特大火灾事故、河北宁晋烟花爆竹事故、湖北荆州和浙江杭州电梯等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起火爆炸、“东方之星”客轮翻沉和山阳县山体滑坡等,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这些事故灾难都表明,迫切需要加快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是最基本的民生,确保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
首先,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发展要求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增强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要加强全安全意识教育,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紧急避险等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经常化、社区化、学校化,从娃娃抓起、从家庭、社区、学校和单位做起,使公共安全理念深入人心,使公共安全文化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习惯。要加强风险管理,经常性地开展对各类公共安全风险的排查、登记、评估,建立公共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科学编制和演练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做到临事不惧、有备无患,把风险和灾难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其次,要加强管理,强化责任。 要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细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对于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要严肃问责。2015年11月30日,青岛2013年11月22日发生的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相关责任进行了宣判,14名被告人既有企业管理人员,也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被判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11.22”事故造成63人遇难、15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7.5亿余元。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管道保护工作不力、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事故风险研判失误、应急响应不力等。对此次事故的严肃处理,彰显了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对严格执法和严肃问责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再次,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 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公共安全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公共安全水平。隐患就是风险,隐患就是事故。要建立全国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系统,建立隐患排查的责任制。当前,针对高速铁路、城市轨道、油气管网、城市燃气、高层建筑防火、城中村等重点领域和煤矿、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重点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在专项整治中善于发现带有普遍性、趋势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健全法律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做到举一反三,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要把城乡规划编制与安全生产、安全生活结合起来,把安全理念融入城乡发展之中,改革安全证实制度,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要推动公共安全科技创新,充分利用信息化和智能化进行高危行业生产作业。要加强公共应急救援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的能力培训,使之遇到突发事件时科学决策指挥、有效救援处置。
作者: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 龚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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