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3年底,数字乡村发展取得阶段性进展。数字技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更加有力支撑。农村宽带接入用户数超过1.9亿,5G网络基本实现乡镇级以上区域和有条件的行政村覆盖,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26.5%,农产品电商网络零售额突破5800亿元,全国具备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基本全覆盖。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稳步提高,乡村数字普惠服务不断深化,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持续提升,数字乡村试点成效更加凸显。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部署要求,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数字化赋能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整体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新进展、数字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数字乡村发展取得阶段性进展。数字技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更加有力支撑。农村宽带接入用户数超过1.9亿,5G网络基本实现乡镇级以上区域和有条件的行政村覆盖,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26.5%,农产品电商网络零售额突破5800亿元,全国具备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基本全覆盖。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稳步提高,乡村数字普惠服务不断深化,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持续提升,数字乡村试点成效更加凸显。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乡村数字化发展基础
1.加快补齐乡村网络基础设施短板。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不断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通信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以需求为导向逐步推进5G网络和千兆光网向乡村延伸覆盖。推动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继续做好地面数字电视传输覆盖网建设,持续实施广播电视卫星直播惠民工程。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抽查检查专项行动,加强涉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
2.持续推动农村基础设施优化升级。继续优化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持续提升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比例,探索开展农村公路“一路一档”信息化试点。继续开展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先行先试,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建设,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提升农村地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供水安全保障能力。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补齐农网薄弱地区电力基础设施短板,有条件地区稳步推动农村电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冷链物流数字化改造升级。
3.稳步推进涉农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持续深化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实景三维中国、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建设国土空间基础国情共享服务系统,推动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共享利用。加快完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数据算力,构建全国农业农村大数据“一张图”。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整合共享粮食全产业链数据,推动与气象、病虫害、种植、产量等数据共享共用。加快建设全国农业保险数据信息系统,推动农业保险数据共享。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统筹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归集融合和开放共享。持续推进高分卫星遥感数据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的应用。
(二)强化粮食安全数字化保障
4.推动粮食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加快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粮食的产、购、储、加、销深度融合。加强粮食收储库点信息化建设,完善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网络,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粮食全覆盖、全链条、全过程数字化监管系统。持续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推动粮食产购储加销全链条“上云用数赋智”。推动粮食加工数字化升级,推进加工企业上云、上链、上平台。健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功能,提升线下网点信息化应用能力,运用大数据等技术优化调整粮食产品供给结构。推进以粮食为重点的智慧大田种植试点。持续完善重要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
5.运用数字技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进一步完善国家种业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数字育种技术应用。加快建成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深入推进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探索运用遥感监测、信息化管理手段监管黑土耕地质量。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和信息化手段,常态化开展全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监测。全方位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以加强耕地“非粮化”监测为重点,启动农业农村用地“一张图”制作试点工作。围绕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提供分区域、分作物、分灾种的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做好国家粮食安全气象服务保障。
(三)提升网络帮扶成色成效
6.持续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修订完善《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南》。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对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持续开展动态监测和帮扶。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拓展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应用,将更多低保边缘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支持力度。持续推进智慧广电固边工程、“三区三州”市级广电融合提升工程、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等广播电视重点惠民工程建设。
7.不断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支持脱贫地区探索消费帮扶新业态新模式。提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运营水平,多措并举扩大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规模。鼓励中央企业结合乡村振兴和定点帮扶工作,积极参与脱贫地区数字乡村项目开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创新和利益联结。依托“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数字乡村建设,拓宽脱贫地区群众增收渠道。支持和鼓励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应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开展县域教师培训,促进乡村教师数字素养提升。
(四)因地制宜发展智慧农业
8.加快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实施数字农业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探索重点品种产业数字化转型路径。加快无人农业作业试验区建设,推进先进适用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云农场建设等协同发展,挖掘5G、千兆光网和移动物联网等在农业生产场景的典型应用。加快“数字供销”建设,优化完善数字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持续推动供销经营服务网点数字化改造。持续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加快推进与省级追溯平台数据对接和互联互通。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全过程信息追溯,升级完善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推动获证企业提升追溯管理自控水平。
9.强化农业科技和智能装备支撑。编制发布“工厂化农业与智能农机装备”“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指南,创制典型经济作物全程智能作业装备、大载荷植保无人机等关键装备,持续开展智能农机装备、农业生产工厂、大田智慧农场与数字乡村产业等关键技术研究。利用现有工作渠道,开展农机装备领域项目遴选。积极推动农机装备企业协同产业链上下游加快亟需装备研制。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引导农民更多购置和使用先进适用北斗终端和设备。持续开展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深化农机装备计量测试技术、方法及设备的研究和应用。支持打造以农机装备为重点的智能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
(五)多措并举发展县域数字经济
10.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提档升级。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互联网营销渠道。持续深化“数商兴农”,进一步培育壮大农特产品网络品牌,培养新型农村电商人才,发展农村电商新基建。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重点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引导商贸、快递、物流、互联网企业下沉农村,推动农村商业网点设施重点进行数字化、连锁化、标准化建设改造。持续发展“巾帼电商”,开展“青耘中国”直播助农、“自强在线”助残就业帮扶活动。
11.培育壮大乡村新业态新模式。研究制定《关于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引导在线旅游等平台企业将产品和服务下沉到乡村,加大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的宣传推广。继续举办长三角乡村文旅创客大会,搭建长三角数字文化产业交流合作平台,开展首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加快培育休闲农业、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深入开展智慧广电服务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拓展智慧广电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推动乡村地名在乡村文化旅游、社会治理、电商物流等领域广泛应用。
12.深化农村数字金融普惠服务。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各级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创新农村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深化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工作,因地制宜打造惠民利民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稳妥开展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规范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利用数字技术改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加快全国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试点。推进P2P网贷存量风险基本出清,依法打击涉农信贷、保险等领域金融犯罪活动。
(六)创新发展乡村数字文化
13.营造乡村网络文化繁荣发展环境。加强乡村网络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续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创作播出乡村振兴题材作品,增加“三农”题材网络视听节目优质内容资源供给。继续支持地方实施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提高农村地区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数字化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加大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正面宣传力度,做好农村地区互联网宗教有害信息治理工作。继续开展“净网”“清朗”等各类专项行动,为农村地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14.推动乡村文化文物资源数字化。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依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大对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挖掘阐释保护传承力度。持续推进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积极推动实施“云上民族村寨”工程。加快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推进乡村文物资源数字化永久保存和展示利用。继续实施非遗记录工程,举办“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云游非遗·影像展”等非遗数字化宣传展示系列活动。
(七)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
15.加强农村党务政务村务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功能,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政策研究和试点示范,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进便民服务事项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集约化推进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村级事务管理智慧化水平。开展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试点,确定一批现代社区服务和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将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数字化支撑作为乡村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鼓励各地组织开展数字化治理实践。
16.增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数字化能力。继续加大农村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建设力度,提升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深化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资源应用。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继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下沉。
17.完善农村智慧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管理运行,持续推进乡村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面向偏远农村、牧区、山区的灾害预警信息服务。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全面提高预警发布覆盖面,推进应急责任人信息和国省联动信息集约化、数字化管理。升级完善气象大数据云平台,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提高应急广播覆盖率,完善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八)深化乡村数字普惠服务
18.持续推进“互联网+教育”。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建好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持续增加农村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持续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地区学校和教学点网络及卫星电视教学环境,办好中国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频道,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巩固深化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建设成果,积极探索适应乡村学校的数字化教学模式,促进农村教育办学水平提升。建好中国语言文字数字博物馆,推动语言文化优质资源共享。
19.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跨区域跨机构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上云。持续推进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深化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应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均衡布局。继续推进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及应用,保障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深化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应用,探索建立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信息共享机制,优化完善医保电子凭证、医保服务网厅和应用程序(APP)等功能服务。
20.深化农村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持续深化就业服务平台应用,为脱贫人口、农民工、乡村青年等群体提供就业信息服务。继续加强返乡农民工就业情况大数据监测分析。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探索以社保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推动更多人社服务事项在基层“就近办”“线上办”。升级完善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管理,持续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建立完善全国残疾人福利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国统一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国家转介信息平台。拓展农村残疾人大数据应用,优化残疾人证“跨省通办”服务。推进省、市级网站和互联网应用的适老化、无障碍化改造,组织征集一批优秀改造案例并推广,提升面向农村特殊人群的信息服务水平。
(九)加快建设智慧绿色乡村
21.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数字化监管。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在线受理机制,加快推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推动各地制定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启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继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信息管理。持续提升农村地区水环境、水生态监测能力,建立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22.提高乡村生态保护信息化水平。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开展生态修复项目监测监管系统建设,逐步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信息管理系统。深化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及应用,推动感知系统与地方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开展2023年全国林草信息化示范区创建工作。依托全国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数据,运用遥感、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提升河湖水域岸线监管能力。
(十)保障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
23.加强政策支持。按规定统筹利用现有涉农政策与资金渠道,持续加大数字乡村重点项目建设力度。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数字乡村发展相关政策,加大金融服务对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智慧农业、乡村新业态等领域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融资保障。继续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指导试点地区加快完成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及时推动数字乡村相关项目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和引导企业、高校、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数字乡村建设,持续实施数字乡村聚力行动公益项目。
24.加强人才支撑。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网络安全防护等课程培训,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支持涉农高校布局建设智慧农业、农业智能装备工程等新农科专业,持续推进职业院校涉农相关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加快培养服务乡村振兴的实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完善基层就业政策,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完善国家科技特派员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效能。持续开展乡村旅游人才、农业农村科技青年人才、复合型巾帼人才信息化培训。
25.加强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开展数字乡村参考架构、数据治理、服务平台等标准研制。加快推动《物联网智慧农业数据传输技术要求》《智慧农业信息系统接口要求》等智慧农业在研标准研制,推进以数字(智慧)农业为重点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重点推动《农业农村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技术要求》《大田种植信息遥感精准感知技术规范》《农机辅助驾驶系统接口技术要求》《农机自动驾驶分级》等标准制定。积极推动农产品流通领域立法和标准化工作。继续组织制定《县乡村寄递网络建设指南等》《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服务规范》等寄递物流体系标准。组织开展乡村治理数字化标准研究。发布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相关技术导则和建设指南。
26.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地方建好用好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滚动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举办2023年全国数字乡村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做法。持续开展数字乡村发展评价工作,推动将数字乡村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深化试点成果应用推广。制订《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持续做好数字乡村线上线下宣传报道,组织开展数字乡村发展论坛、主题展览、创新大赛等交流活动,营造数字乡村建设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