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与平安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等工作相结合;航运企业依法建立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的,原则上不重复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注重典型引领,依法依规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要求,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2011年以来,交通运输行业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从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标准,对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经过实践发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逐步完善和深化,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有效防范风险、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成为行业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落实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内在要求和有效途径,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和有力抓手。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根本,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基础,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企业为主。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各环节,提高企业全员全方位安全管理水平。
坚持标准引领。推动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纳入标准规范,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标准规范落实相结合,推动企业以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操作保障安全生产。
坚持依法监管。依法依规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指导服务,注重宣传引导,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坚持协同共治。发挥专业力量、社会团体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专业性和积极性,提倡企业互助帮扶,推动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依法落实企业法定职责,激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交通运输从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增强安全领导力,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等组织保障措施,以身作则,带头示范,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组织制定并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研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根据实际需求,可委托专业机构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
(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交通运输从业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人员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加强岗位履职检查和监督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突出一线班组、重点岗位,加强一线人员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注重人文关怀,激发从业人员的责任感、认同感、归属感。
(五)推进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交通运输从业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并结合行业要求和自身特点,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不断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按要求定期对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鼓励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和经验。
(六)强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交通运输从业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针对企业各岗位、设备和生产作业环节,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高风险作业首件工程、首次操作、首趟运行等安全风险评估,强化风险隐患预防预控。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时纠正和避免习惯性违章作业,推进安全生产“作业有标准、操作有程序、防范有措施、过程有记录、结果有考核、改进有保障”。鼓励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提高安全操作规范化水平。
(七)保障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交通运输从业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设备设施的建设、验收、运行、维修、检验和拆除、报废工作。加强设备设施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台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加强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并做好记录和签字。针对高风险设备和特种设备要建立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鼓励优先选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技术、工艺、设备、设施,推进危险作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八)实施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交通运输从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对设施设备、工属具、材料、作业区、生活区等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生产生活场所,确保生产生活环境安全可靠,生产作业组织科学高效,工具物品存放取用规范有序。鼓励实施先进管理方法,推进精细化管理,使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培育以人为本的企业安全文化。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九)做到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交通运输从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充分发挥一线职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用,堵塞安全漏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与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检查,并依法依规进行报告和处理,相关情况应当记录在案。涉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记录及处理情况应依法向企业职工通报,接受职工监督。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依法及时向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加强行业监管服务,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促进作用
(十)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充分发挥行业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作用,构建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主体,与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相结合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规范适应性、有效性研究,根据形势要求进行调整。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及时针对性制修订有关标准。
(十一)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之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纳入重点监管,督促其整改落实,对未依法履职的企业负责人应当依法依规查处。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地方标准和指南,分类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新业态发展与安全。
(十二)加强行业指导服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与平安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等工作相结合;航运企业依法建立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的,原则上不重复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注重典型引领,依法依规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推动社会力量协同共治
(十三)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加强调查研究,反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诉求和行业情况。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新内容,充分发挥人才、专业、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提供更加多样、更加有效的服务。要积极搭建交流合作平台,让企业相互借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经验,共享发展成果。
(十四)鼓励企业互助帮扶。鼓励企业利用互助联盟等方式,按照“互助管理、共建共治、共同提高、共赢安全”的思路,积极探索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模式,实现企业间安全生产管理资源共享、共治与互补。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勇于创新,先行先试,积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经验。充分发挥央企等国有企业的管理优势,以大带小,以强扶弱,共同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
六、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从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十六)加强宣传引导。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引导效应。要依法依规公开监管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促进作用。
(十七)加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精神,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管理和指导服务,抓好贯彻落实。行业协会要加强本意见落实效果跟踪,及时反映行业和企业有关诉求,开展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各项活动。
交通运输部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