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江苏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引导数据中心合理布局与高质量发展,支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应用需求,发挥对数字经济基础支撑作用,制定本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我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引导数据中心合理布局与高质量发展,支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应用需求,发挥对数字经济基础支撑作用,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业务应用为牵引,加快构建先进算力支撑体系,推动我省数据中心合理布局、绿色低碳发展,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
二、基本原则
加强统筹,合理有序。遵循产业和技术发展规律,统筹数据中心合理布局与集聚集约建设,实现规模有序增长,效益显著提升。
算力先进,资源协同。优先布局支撑高算力、低时延、云边端协同的新型数据中心。优化数据中心供给结构,打造算力资源服务体系,着力提升算力资源的区域协同、灵活调配能力。
需求引领,创新发展。结合应用需求,差异化布局数据中心。依托数据中心集聚区,布局数据中心关联产业,打造数据中心产业基地,加强产业链协同。
绿色低碳,安全可靠。加快节能低碳技术与可再生能源应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数据中心能耗。强化数据中心运行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运维能力,构建一体化安全保障体系。
三、主要目标
到2023年底,全省数据中心机架规模年均增速保持在20%左右,平均利用率提升到65%,全省新型数据中心比例不低于30%,高性能算力占比达10%,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降低到1.3以下。
到2025年底,全省数据中心机架规模达70万标准机架,新型数据中心占比进一步提升,算力算效水平显著提高,网络质量明显优化,能效水平稳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逐步提高,基本形成“双核三区四基地”发展布局体系和算力体系完备、产业发展领先、资源利用高效、绿色技术普及的发展格局,对数字经济形成有力支撑。
四、发展导向
(一)功能导向。
鼓励建设具备高性能算力、支撑低时延场景需求的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新型数据中心,加快打造先进算力体系,探索算力调度与协同。避免新建服务低端、技术落后、业务需求不明确的传统数据中心。改造升级效益不显著、设备设施落后的“老旧”数据中心。迁移整合分布零散、能耗较高的“小散”数据中心。
(二)布局导向。
推动打造全省数据中心“双核三区四基地”发展布局体系(2个算力资源调度核心、3个算力支撑区、3个布局引导区、4个省级数据中心产业示范基地)。全省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向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江苏侧算力支撑区集中,并逐步引导向具备电力、风电、核电、光伏等能源优势的布局引导区发展。除保障核心通信枢纽建设、国家及省市重大战略部署需求外,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原则上应布局在城区外,平均机架设计功率不低于6kW。城区内原则上仅新建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新型数据中心,平均机架设计功率一般不低于8kW。
(三)绿色导向。
鼓励使用绿色能源、可再生能源,积极采用先进节能技术和设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降低数据中心能耗。推动集约化建设,降低水、电、土地等要素保障成本和运维成本。全省新建(扩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应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PUE低于1.3,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中小型数据中心PUE应不高于1.5。
(四)效益导向。
新建数据中心项目应提前规划服务对象和业务功能,整体投运后年亩均纳税不低于所在区域当年平均值。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项目分期建设和投运的,原则上自获得批复之日起,2年内一期投运并产生收益,3年内整体投运,整体投运后,利用率不低于60%。中小型数据中心项目自获得批复之日起,2年内应整体投入运营并产生收益,利用率不低于70%。
五、主要任务
(一)保持适度规模,推动合理布局。
1.引导规模能耗相适。各地应根据发展需求与能耗配套能力,合理编制地区数据中心建设规划,确定阶段性数据中心机架规模,提出年度建设计划,切实控制数据中心有序增长。
2.构建发展布局体系。依托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打造长三角算力资源调度江苏核心和江苏省算力资源调度双核心。依据各地资源禀赋、现有数据中心基础与发展计划,推动建设苏州、南通、扬州3个算力支撑区,徐州、连云港、盐城3个布局引导区。促进数据中心园区化、规模化建设,带动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培育不少于4个省级数据中心产业示范基地。
3.加快存量改造升级。鼓励各地对存量数据中心改造升级,分批将利用率低、技术落后、服务低端的数据中心,改造升级为支撑创新性应用的新型数据中心。
(二)优化供给结构,打造先进算力。
4.打造算力调度双核。围绕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在吴江协同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数据中心集群,打造长三角算力资源调度江苏核心。探索省内数据中心算力资源协同调度,评估全省算力资源供给能力,在南京搭建基于云的算力资源管理平台,夯实算力资源调度基础,推动打造江苏省算力资源调度核心。
5.构建先进算力体系。充分发挥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昆山中心计算处理能力,拓展产业领域应用。优先支持新型数据中心建设,逐步提高新型数据中心占比。加快基于GPU、FPGA等AI芯片的高性能算力部署,推进数据中心由存储型向计算型转变。结合5G、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极低时延业务应用需求,灵活部署边缘数据中心。
6.提升网络支撑能力。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强合作、优势互补,推动数据中心网络多运营商(多链路)接入,提高数据中心传输可靠性。完善数据中心网络监测体系,对接国家数据中心网络协同平台,推动建立全省数据中心网络监测平台,加强数网协同质量监测。推动省内数据中心集群之间网络互联、长三角重点城市间数据中心网络直连,促进长三角区域算力支撑网络协同发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突出主体责任。
7.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数据中心企业主体责任制,推行数据中心项目承诺制。承诺应包括杜绝项目分拆、虚假立项等行为,履行投资规模、建设进度、技术标准、税收缴纳、绿色节能等内容。
8.建立运行监测机制。建设全省数据中心运行监测平台,对数据中心利用率、机架功率、耗电、耗水等指标监测,形成全省数据中心运行台账,为运行管理、算力调度提供支撑。新建(扩建)数据中心应同步完成监测设备配置并接入监测平台,存量数据中心应分批完成配置和接入。
(四)推动产业发展,强化算力赋能。
9.加强创新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加大数据中心设施层、IT层、网络层、软件层和平台层研发投入,在数据中心供配电、制冷通风、预制化、网络部署、监控运营等重点方向加快技术研发突破,强化标准支撑引领。
10.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推进数据中心产业集聚区建设,积极引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企业入驻,加快数据要素流通共享。加强数据中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招引,重点提升服务器、交换机等IT设备研究、设计及生产能力,促进产业集聚,打造省级数据中心产业示范基地,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据中心)。
11.推动算力赋能应用。开展云算力服务、算效提升、数据流通、数据应用等先行实践,推动算力算效评价评估,培育新型数据中心赋能产业转型、民生服务、城市治理应用示范,开展新型数据中心支撑行业数字化转型优秀应用案例评选。到2023年,形成不少于10个省级优秀案例,创建3个以上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典型案例。
(五)推进绿色低碳,保障安全可靠。
12.促进资源高效利用。鼓励利用闲置的工业厂房、通信局站,废弃发电工厂、矿洞矿坑等空间改建数据中心。原则上不支持大地块、单楼层建设模式,新建项目建筑容积率不应低于1.5。推动数据中心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用能结构,探索数据中心碳减排措施。鼓励数据中心集聚发展,统筹集聚区内高压变电、市政引水、网络引接等配套规划,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利用率。
13.提升绿色节能要求。支持数据中心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及产品,采用预制化、微模块等方式建设,推广余热回收利用、高压直流供电、智能无损网络、液冷、AI服务器等应用。鼓励数据中心建设运营方开展绿色低碳等方面评估评测,打造一批绿色数据中心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存量数据中心节能监察,加快推动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到2023年,创建8个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
14.增强安全可靠能力。加强安全态势监测、流量防护、威胁处置等防御技术和机制建设,推动数据安全关键技术创新突破与推广应用,构建边缘流量和云侧联动的安全威胁分析能力,提高数据中心网络安全保护、数据资源管理、威胁预警防护等方面水平。强化供电、制冷等基础设施及IT设备、运维监测系统的可用性,鼓励数据中心企业开展安全可靠、服务能力等评估评测,防范化解多层次安全风险隐患。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指导服务,提升数据中心设计建设、运维管理和服务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工作统筹。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加强与网信、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电力等部门组织协同,积极推动新型数据中心布局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加强数据中心能耗管理,强化节能监察,实现数据中心统筹发展。
(二)完善政策制度环境。
各地应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调控强化政策落地实施效果,定期跟踪数据中心发展情况,推动数据中心技术创新、节能改造。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数据中心建设,鼓励金融机构等对新型数据中心加大支持力度。
(三)加快标准人才建设。
推进数据中心设计、建设、运维标准体系建设,促进数据中心向更高标准提升。鼓励院校、第三方专业机构与数据中心联合建立实习基地,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提升专业人员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
附录:
名词解释
1.标准机架
根据2013年1月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2013〕13号),标准机架为换算单位,以功率2.5千瓦为一个标准机架。
2.智能计算中心
指基于GPU、FPGA等芯片构建智能计算服务器集群,提供智能算力的基础设施。主要应用于多模态数据挖掘,智能化业务高性能计算、海量数据分布式存储调度、人工智能模型开发、模型训练和推理服务等场景。
3.边缘数据中心
指规模较小,部署在网络边缘、靠近用户侧,实现对边缘数据计算、存储和转发等功能的数据中心,支撑具有极低时延需求的业务应用。单体规模不超过100个标准机架。新建边缘数据中心PUE一般不高于1.5。
4.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ower Usage Effectiveness,PUE)
指数据中心总耗电量与数据中心IT设备耗电量的比值,一般用年均PUE值。详细计算和测量要求参照YDT 2543《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的能耗测评方法》。PUE数值大于1,越接近1表明用于IT设备的电能占比越高,制冷、供配电等非IT设备耗能越低。
计算公式为:PUE= PTotal/PIT(PTotal—为维持数据中心正常运行的总耗电,单位为kWh;PIT—为数据中心中 IT 设备耗电,单位为 kWh)
5.高性能算力
指执行图形显示、信号处理、人工智能和物理模拟等计算密集型任务的计算能力,主要以GPU(图形处理器)、FPGA(现场可编辑逻辑门阵列)、NPU(网络处理器)等为代表。
6.绿色低碳等级
根据GB40879《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YDT2441《互联网数据中心技术及分级分类标准》等相关标准,基于能源效率、节能技术和绿色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及能源和碳利用、低碳技术与方案、低碳战略与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将数据中心绿色和低碳等级分别分为5级:1A-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