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大数据创新应用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试点建设要求,市大数据局牵头起草了《滨州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于6月10日印发实施。
为落实全省大数据创新应用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试点建设要求,市大数据局牵头起草了《滨州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于6月10日印发实施。近日,市大数据局对《方案》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问:《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是省委、省政府自2019年开始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省内全部县(市、区)达到三星级以上,全部市和60%的县(市、区)达到四星级以上,力争打造3个以上的五星级标杆城市。我市积极争取省级试点,在2019年沾化区被列为省级试点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争取2020年市本级和博兴县、阳信县正式列入试点,邹平市、无棣县、惠民县正式被列为预试点,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全域化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和预试点的城市。为落实全省大数据创新应用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试点建设要求,市大数据局牵头起草了《滨州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2年)》。
问:《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试点方案分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总体目标是以“优政、惠民、兴业、强基”为统领,构建智慧城市一体化综合指挥运营体系,形成一批优政惠民利企的创新应用场景,确保通过两年试点建设,达到省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水平,打造独具滨州特色的新型智慧城市样板,为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提供强力支撑。重点任务主要从优政、惠民、治理、兴业、强基5个方面,确定了27项建设任务,对照建设指标进行了任务分解,市直部门重点打造10大应用场景,县市区重点打造21个应用场景。政务服务方面,重点开展数据共享开放、建成“城市大脑”、打造“爱山东”APP滨州分厅品牌等6项建设任务;惠民服务方面,重点开展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体、等6大应用场景建设;社会治理方面,重点从智慧市政、智慧环保、数字应急等8个领域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产业发展方面,主要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新型业态3个方向壮大我市数字经济,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基础设施方面,主要从高水平大数据中心、5G应用、完善公共视频基础设施和推广智慧能源4个领域增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问:建设期限是多久?
答:试点建设期是2021-2022年,主要分动员部署、试点建设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主要是出台建设方案,建立工作领导推进机制,召开推进会议,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同步制定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建设阶段主要是各责任单位按照试点方案部署,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建设任务目标,确保2021年通过省中期评估,2022年达到终期验收条件;总结提升阶段主要是总结梳理智慧城市领域应用场景、优秀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