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4/4/22 11:45   福建省政府网      关键字:数字福建,智慧城市      浏览量:
《意见》指出要建设视频感知系统。整合公安、交通、城管、运营商等视频信息,建设统一视频接入平台、图形图像分析处理平台,实现城市可视化管理。建设识别感知系统。统筹建设感知终端,强化感知终端集成,实现目标对象的连续识别和相关信息的获取、处理、传送、共享,普遍满足气象、水环境、污染源、危险源等领域的监测、预警、处置需要。

  2.建设运行设施智能化工程,实现智能管理

  (1)发展智能交通,建设公交、道路、港航、物流智能化工程,推动车联网、船联网发展,实现交通诱导、智慧控制、调度管理和应急处理的智能化,保证交通安全和提高运输效率。(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2)统筹推进城市规划、国土利用、城市管网、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的数字化、精准化,提高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科学化水平。(省住建厅牵头)

  (3)建设能耗计量监测平台,实现能源优化调配和节能降耗;发展智能电网,支持分布式能源的接入、居民和企业用电的智能管理;发展智能水务,构建覆盖供水全过程、保障供水质量安全的智能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各地市自来水公司牵头)

  3.建设服务设施智能化工程,实现便捷服务

  (1)建设食品药品安全追溯系统,建立覆盖原料来源、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平台。积极推广“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应用与普及。(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福建检验检疫局负责)

  (2)建设危险源监控系统、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查系统、应急救援系统等,实现对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并对潜在危险进行预警、跟踪和处置。(省安监局、煤监局负责)

  (3)建设健康远程监护平台等,利用物联网技术,为包含老年人在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全方位的健康状况监测、预警、应急处理等服务。(省卫计委、老龄办牵头)

  (4)建设智慧旅游平台,包括景区综合管理系统、一卡通平台、手机随身游应用、景区商圈营销平台,提升旅游资源开发水平,支撑旅游产业发展。(省旅游局负责)

  (5)建设智慧医疗系统、公共卫生预测预警系统、居民健康系统等,建设基于可穿戴技术的智能健康服务平台,利用物联网、远程视频、仿生学等技术实现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省卫计委牵头)

  (6)建设教育服务云平台,推动实施“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人人通”,实现覆盖范围更广、内容更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为全体学习者提供个性化选择与主动推送相结合的终身学习服务。(省教育厅牵头)

  (7)建设楼宇智能化系统,包括变配电监控系统、电梯智能监控平台、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及通信自动化系统(综合布线、无线网络)等,实现建筑设施、设备、节能、安全的智慧化管控。(省住建厅牵头)

  (8)发展连接两岸、面向全国的数字出版平台,建设电子图书馆、电子杂志、电子报等系统,发展特色数字文化产业,推行数字文化网络出版、网络服务。(省文化厅负责)

  (9)建设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整合基层队伍、信息、终端、空间等网格资源,推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业务模式,方便居民办事,减轻基层负担。(省综治委、省数字办、民政厅牵头)

  (10)发展智能居家,推动家用电器网络化、智能化应用,建设区域数字家庭云服务平台;推广家居照明、家庭安防、家庭影音、家庭环境等智能化技术。(省经信委牵头)

  4.建设产业经济智能化工程,推动转型升级

  (1)企业智能化制造工程。推广工业控制嵌入操作系统、基于互联网系统设计与仿真协同服务等,加快重点领域装备智能化,推广数字化控制技术,集成创新一批数控装备;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推广以人机智能交互、柔性敏捷生产为特征的智能制造方式,扩大工业机器人规模化应用,推广生产设备智能控制和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培育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省经信委牵头)

  (2)口岸智能化应用工程。推进口岸“单一窗口”管理,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建设两岸证书交换互认平台、口岸信息共享查验平台,以及货物船舶通关联检系统等,促进口岸查验部门业务协同,推动我省成为两岸电商桥梁和枢纽。(省商务厅、口岸办牵头)

  (3)物流智能化管理工程。建设智能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车、船、货、箱、人的电子标示技术规范,统一建设覆盖路、场站、港口的物流感知网络,推进仓储服务、溯源系统等集成,构建山海一体、连接闽台、泛在化、智能化的物流平台。(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委牵头)

  (4)网络信息服务创新工程。实施信息消费创业促进工程,培育数字出版、电子图书、电子阅读、游戏动漫等产业,加快构建信息加工和创新为主的新业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经信委牵头)。推动运营商参与智慧城市平台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深化闽台通信业合作和无线城市试点(省通信管理局负责)。设立互联网创业孵化器(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牵头)。扩大引进台湾电子信息服务业,促进两岸合作,形成“闽台网络信息创新圈”。(省商务厅、经信委牵头)

  (5)公共服务社会化开发工程。鼓励政务部门和社会服务机构安全有序开放信息资源,委托社会进行专业化、市场化开发和运营,培育信息产业。(省发改委、省数字办牵头)

  (6)产业信息深度开发工程。推动应用从单个企业内部向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转变,提升产业集群组织效率和生产效率。推动产品深度开发,提高产品智能化水平。鼓励发展数据挖掘、商业分析、数字家庭等新型服务,加速信息和知识向产品和服务、资产和效益转化。(省经信委牵头)

  5.建设综合应用智能化工程,实现业务融合协同

  (1)公众智能化综合应用工程。整合构建新一代政务服务门户(政务通平台、市民个性化政务主页、政务移动应用等),运用大数据、智能终端、信息聚合推送等技术,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快推行新型信息服务,为市民提供主动化、精细化服务。(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2)政府智能化综合应用工程。建设城市运行智能化管控综合平台,全面汇聚城市运行监控、预测预警、综合决策、应急指挥等功能和运行信息。(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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