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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运行业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及推进思路(征求意见稿)
2013/4/23 17:02:00   交通运输部网站      关键字:水运行业,综合信息平台      浏览量:
全国水运行业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是落实国家水运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水运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强化行业管理的必然要求和提升行业话语权,维护政府形象的必然要求。

    (三)建设原则

    水运信息化建设将遵循“顶层设计、整合资源、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分步实施”的原则。

    (一)顶层设计:由部水运局统一制订水运信息化总体架构和建设推进方案,各省区在推进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本省情况,制订本省区的实施方案,可以统一建设或者对原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二)整合资源:部水运局在升级改造现有相关信息系统并整合相关信息资源基础上,形成部级水运数据中心。水运数据中心建设以水运基础数据整合共享和服务应用为手段,以数据标准体系为保障,按照统一、规范、有序的原则,解决水运行业基础数据缺乏共享、标准不统一、质量不高、开发利用水平低等问题;

    (三)统一标准:基于交通运输行业已颁标准,结合水运行业已有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由部水运局统一组织制订完善水运行业基础业务数据采集、交换、共享等标准规范,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出水运行业核心业务功能等要求;

    (四)互联互通:纵向上,按照水运行业业务特点,推进部、省、市、港航企业间的信息联网,优化上下级机构间业务流程,提高行业协同管理水平。横向上,推进水运行业内部数据整合并与交通运输部门内相关业务数据有效集成;逐步实现与海关、国检等相关口岸部门以及铁路等其他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交换共享;

    (五)分步实施:根据建设内容和建设基础,水运信息化建设采用分期分批建设和先试点、再推广的方式开展。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基础,尽量兼容已有信息系统。

    (四)实施方案

    根据部“十二五”期间信息化有关规划以及水运局实际需求,并考虑到本方案实施时间长,建议实施方案按照“整体策划、分期建设”原则分三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2013-2014)

    --提炼部四大重点工程建设内容,整合开展“水路运输与建设政务管理信息平台工程”,以“部省联网”为核心,在港政、运政、航政、建设市场、水运生产统计等业务线上完善“纵向到底”的业务系统;

    --以长江沿线为切入点,启动全国(长江沿线)危化品存储及水上运输动态监管平台等综合应用平台的建设;

    --以重点港口为试点,启动水上重点物资运输监控平台,建立标准统一、上下一体、安全节能的连接港口和铁路的干散货物流平台;

    --启动国家集装箱铁水联运应用平台,实现集装箱铁水联运全程的联网联控;

    --以渤海湾的客滚联网售票为试点,启动水路客运联网售票及电子客票系统建设;

    --以厦门港为试点,启动两岸交通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两岸船舶进出港电子申报和通行管理,实现两岸舱单、旅客名单、船期等运输单证和港口作业单证的信息交换;

    --启动长三角港航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综合行政管理平台,整合港口、航运、海事、航道等职能部门监管体系的共享数据,形成便捷高效的长三角区域航运信息交换系统;

    --启动水运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开展水运信息化数据和业务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实现水运局内部的数据资源整合,形成统一的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形成水运数据中心的基本框架;

    --搭建视频监控服务平台、数据交换平台等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水运综合监控指挥平台,实现监控管理一体化;

    --搭建水运“一站式”综合门户平台。

    第二阶段(2014-2015)

    --启动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全国水运经济预警与决策分析平台等综合性应用平台建设,形成航道港口地理信息平台等应用支撑平台;

    --全面推进全国危化品存储及水上运输动态监管平台、水上重点物资运输监控平台、国家集装箱铁水联运应用平台、水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两岸交通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等综合应用平台的建设,扩展系统的覆盖范围;

    --全面推进长三角港航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设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对货物流动的全程跟踪,提高港航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和企业的经营效益,提高区域内物流效率。

    --启动水运数据中心(二期)工程,数据资源整合成效进一步显著,成为部内、部与地方信息交换与共享的枢纽,水运信息集聚、智能分析与增值效益更加显现。

    第三阶段(2016-2017)

    --完善启动“水路运输与建设政务管理信息平台工程”,深化应用港政、运政、航政、建设市场、水运生产统计等业务线的功能;

    --启动水运数据中心(三期)工程,整合部省信息资源,建成水运行业“云数据中心”,建成水运行业与其它行业信息交换枢纽,实现信息汇聚与分发按需分配、高效及时。

    (五)总体要求

    考虑系统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水运信息化建设要部省一盘棋,要处理好部省两级信息系统之间的关系。

    一是各省在进行省级水运信息系统建设时,应主动与全国水运行业综合信息平台进行对接。如果部已有信息系统,推荐采用部级系统,或者在部级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若省里已有相应系统,则利用标准化接口进行系统对接;如果部相应系统在建或代建,省级系统建设或者规划单位要与部级系统的建设或者规划单位协商,以保证部省两级系统的对接。

    二是各省在报送水运信息化项目(尤其是四大工程)工可或者初设时,请同时报水运局进行技术业务审查。如有必要,水运局将派员或委托技术支持单位参加评审,以保证部省之间业务系统的技术和业务一致性。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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