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安防市场全方位发展 物联网应用成新趋势
2013/11/19 09:26   中国安防展览网      关键字:司法安防,物联网      浏览量:
近年来,发生在看守所、派出所的被羁押人员的非正常死亡事件经网络和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巨大的反响,一方面反映了个别执法机关和个别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自身的法制观念淡薄,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监督机制的缺失和管理手段的落后。基于以上分析。

今年是监狱信息化的应用年,全国大部分地区的监狱信息化系统基本上已经建设好,而国标GB/T_28181-2011的推出使得监控平台之间的互联变成一件相对简单的事,这将进一步推动司法行业联网化的发展。随着新版刑法的执行,司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的落实,以及监狱应急指挥系统标准的出台、全国公安监管会议的召开,数字法院、数字审讯工作不断得到推进,各地司法信息化项目大量涌现,司法行业发展前景堪好。

“两院”同步录音录像改革

检察院与法院在职能属性及业务层面存在的紧密关系,直接映射到信息化系统建设内容上。仅就其中的安全防范系统而言,二者的技术需求以及系统架构都有不同程度的相似,譬如法院建有安防监控与庭审监控两套闭路监控系统,检察院则设立安防监控和审讯系统。而这类情况同样出现在信息化建设理念及需求中。

一位叫着“科技强检”,另一位喊道“科技强院”。检察院与法院在科技应用上并非暗自较劲,而是遥相呼应。在国家财政收入呈梯级增长的年代,国家上层建筑的口号不再流于空谈,仅是检察机关在“十二五”期间的五年内将投入超过200亿元,用于“加强侦查指挥、证据收集、交通通讯、安全防范、检验鉴定等科技装备建设”。

同样的“默契”还表现在:201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就一审普通程序和二审程序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提出,应当对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在2011年5月的一次研讨会强调要“全面全程推进讯问同步录音录像”。

在司法审判饱受质疑、批评甚至抨击的局面下,同步录音录像将成为保证“司法”在阳光下运行的有力手段。

透过近两年各级“两院”的技防招标案来看,审讯/庭审系统在普及过程中,还出现以下几类需求性倾向:首先,取证/庭审设备趋于高清化,其中审讯系统基本在720P以上;庭审系统则普遍采用1080P专业系统。其次,基于下基层取证需要,便携式移动装备的需求量呈显著增长迹象。再者,两院与监狱系统一样,都在着手破除“孤岛式”审讯,实现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由点到面,从基层到省级实现联网。重新规划的审讯/庭审系统通常都有与政府办公网及上级检察院联网。更有“冒进”的检察单位,已与看守所、法庭等司法系统实现视频图像信息交互(其中涉及的传输技术要求与法院专网物理隔离)。

此外,尽管一些法院或检察院陆续出现包括传输、存储、各种播放调用等迫切的问题,但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并没有止步。在法院庭审系统规划中,远程庭审系统也被作为重要建设内容,庭审直播亦实现常态化。

司法安防市场全方位发展

近年来,发生在看守所、派出所的被羁押人员的非正常死亡事件经网络和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巨大的反响,一方面反映了个别执法机关和个别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自身的法制观念淡薄,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监督机制的缺失和管理手段的落后。基于以上分析。今后司法领域的安防建设和系统改造将会继续投入,在技术上将会有更多的突破,在市场上将会有快速的增长,预计其市场规模将会占到整个安防市场的5%~10%。展望司法机关安防应用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派出所、看守所的羁押讯问场所,要对嫌疑人的进入到释放或移交的全过程实行全方位无死角的连续监控和录像录音,一旦发生非正常事故,都可以通过录像资料进行核查,可以与司法机关举证倒置责任关联,若不能提供完整的、连续的录像,将无法推卸其应付的责任。另一方面,有完整的、连续的音视频记录作为依据的询问笔录,这将使口供更具法律效力,嫌疑人在法庭上以遭受刑讯逼供、威胁为借口再翻供将不被法官所接受。

其次,在监狱的安全管理上,将强化对进出监狱人员核查和甄别的技术手段,通过多种技术措施对人员身份进行甄别。

再次,在法庭审判上,对审判全过程包括各方论辩、行为进行全方位同步录像录音,对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材料和证据进行统一的信息管理,形成从案件侦查、移交、起诉到审判的全过程多媒体案件卷宗,供检查机关调阅,方便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破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有效地监督,真正发挥检察院的监督职能。新的司法体制改革将检察院原有的一部分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分离出来,专司司法监督职责,这将更有助于庭审系统的推广和应用。

除此之外,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实现真正的司法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将极大地缩短办案过程,更好地保障人权,减少人为因素,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司法成本。预计未来将建设涵盖侦查、羁押、移文、起诉、审判、执行和司法检察监督等所有司法活动和司法工作的网上司法综合业务平台,所有司法活动都可以在网上进行。这一网上司法综合业务平台可能会包含如下具体的应用:

网上业务交接和工作协同: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局都在同一个平台上网上办公,部门和司法工作之间的衔接全部在网上完成,通过电子图章、数字签名等方式对网上公文进行确认,无需通过传统的公文、函件等方式进行工作文接。

网上提审和询问:通过该平台对在押嫌疑人的提审询问将改为网络方式,询问人和被询问人无需正面接触,询问笔录经被询问人网上复核后,加盖电子指纹确认,全部询问过程将自动录音录像,自动生成数字询问记录档案。该档案具备不可更改性。

网络法庭和网上审判:通过平台的网上法庭进行案件审理工作,法官、陪审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公诉人、辩护律师、证人等都可以在网上通过网络视音频媒体传输技术进行询问、质证和答辩,证言证物、书面文档等都可以通过网络的方式提交,法官、合议庭成员、控辩双方当事人和辩护律师直接在网上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核验证,法庭申判所有的视音频将会被白动记录,形成完整的多媒体庭审记录。

网上在线监督:检查机关、人民监督员也可以在网上对法院的审判过程进行监督,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核。对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可对公众和媒体开放,进行网上旁听。

物联网应用成为监狱发展新趋势

如今,国内监狱已经完成的信息化建设一般包括音视频监控系统、门禁控制系统、周界高压电网管理系统、对讲监听系统、监狱广播系统、和电子政务管理系统等,主要在整套狱政管理中起到“事前预防,应急指挥,事后调查”的作用。而监狱未来的发展方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司法信息技术研究所项目负责人孙培梁谈到:“我个人认为监狱信息化未来的发展目标就是MtoM(物联网),举例来说,当一个犯人出现紧急情况或者当一个民警在监狱被罪犯挟持,一按他随身的报警按钮,我们就可以迅速定位其位置,附近门禁迅速落锁,应急预案迅速出现在指挥平台上,各个系统摄像头迅速对准事发位置、各种预警方案全部启动,这样的话就能做到物联网的智慧体系。”孙培梁表示,对于未来罪犯管理的思路上需要实现更加精细化的管理。就目前的物联网应用来说,一种是人员定位,基于腕带无线定位技术,监狱方在寻证方面可以做得更加完美。例如,挟持狱警事件、罪犯之间打架闹事等,事后能够追溯到事件发生当时有多少个犯人聚集在事发地点。另一种是资产定位,如危险物品定位,罪犯在监狱里面劳动改造过程中用到的某些生产工是具有一定危险性,如斧头、剪刀、刀具等,这种物品定位的功能可以通过RFID设备进行实时清点,减少狱内意外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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