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指纹获取、位置共享……身处信息化时代,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不仅给人们带来了快捷便利的生活体验,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仅咨询过一次楼盘信息,就收到多家房地产公司推销房产的骚扰电话,严重影响个人正常工作生活;在某平台购物后,一两天内就接到声称自己为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提出消费金额有误,需消费者点进链接进行多退或少补;手机用户在一个App上浏览或讨论某个产品,不久后就会发现其他App也会推送相关产品或信息……接二连三发生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在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秩序的同时,也严重侵犯了个体的切身利益,造成了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绝不能被纵容。
为切实保护群众利益,近年来,法律对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断加码。民法典人格权编专设“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一章,明确了何为“个人信息”,规定了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的原则;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更是从信息处理规则、处理者义务、履行保护义务部门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上了“安全锁”。此外,刑法、电商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也从不同角度对个人信息使用划定了法律红线。
虽然监管和治理已作出及时反应,但技术更新速度快、信息数据应用场景广、特定群体保护意识弱等问题,仍使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居高不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甚至也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侵害未成年人、网络赌博等犯罪行为的上游犯罪。面对复杂多变、手段多样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现状,更需相关部门、行业和个人共同作为,从信息的采集、储存、共享、披露等各环节入手,坚持法治思维,树立安全意识,借助理性分析,在便捷生活与隐私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
从监管角度来看,除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外,还可针对新兴技术及时出台具体规则,以强化对实践中具体案件处理的规范和指导,并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其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水平。对相关行业和平台而言,则要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牢记理应肩负的社会责任,谨守法律底线,加强行业自律,坚持“告知同意”“最小必要”等用户信息使用原则,定期修补平台安全漏洞、更新安全技术措施。作为用户,也应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提高对信息采集手段和使用目的的敏感度,善于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瞬息万变的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绝非朝夕之事,其不仅涉及经济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还关涉到在未来语境下的个人权利与技术发展之间的博弈。因此,只有多方合力为个人信息保护筑牢“防火墙”,才能在提升个人生活质量的同时,实现数据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