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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信息化大数据建设分析研究
2021/11/17 08:37   中国安防      关键字:公安 信息化 大数据      浏览量:
当前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面向实战的分析研判类信息系统建设,对于数据综合利用广度和数据挖掘分析深度有很高的要求,目前随着基础业务系统建设的不断完善,数据采集手段和技术提升所带来的数据采集广度和频次不断加大,网络传输能力不断提升,公安信息化逐渐进入了大数据时代,合理利用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提高公安信息化建设水平是一个发展趋势。
  公安信息化大数据建设分析研究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实施科技强警的重要战略,有利于全面提升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战斗力,有利于应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有利于维护提高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情报信息综合研判能力,有利于提高发现预警能力,可促进警务改革、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为应对技术形势发展和治安态势发展,全国公安机关确立了以大数据应用为核心的公安信息化发展方向,通过加强大数据建设应用,提高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和治安防控能力。
  当前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面向实战的分析研判类信息系统建设,对于数据综合利用广度和数据挖掘分析深度有很高的要求,目前随着基础业务系统建设的不断完善,数据采集手段和技术提升所带来的数据采集广度和频次不断加大,网络传输能力不断提升,公安信息化逐渐进入了大数据时代,合理利用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提高公安信息化建设水平是一个发展趋势。
  一、公安信息化建设面临的挑战
  1、网络方面警种网络林立,边界复杂。
  公安信息网络主要包括公安信息网、各警种业务专网、公安加密网、公安移动信息网、公安视频传输网等网络。同时,公安网也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政法专网、公安移动信息网、公安视频网以及互联网通过安全边界交换平台进行连接。网络边界复杂且每个专网在应用、数据和用户方面形成体系发展,导致互通与交换能力较弱, 成为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的突出问题。
  2、数据方面警种数据分散,融合不足。
  业务数据分散存储和缺失生命周期管理,数据重复共享、利用、存储,导致数据利用率较低、硬件重复投资问题。数据管理难度日益突出,未形成有效资源目录管理、接口配置管理和总线接口管理等,庞大数据底数不清、血缘不明、共享成本突出等问题。数据安全无法保障,未形成统一的数据分级分类、质量管理、安全审计、监控管理和访问控制等,导致访问资源无法控制、用户操作无法跟踪溯源、基础数据得不到权威认可、数据泄露无法及时处置等问题。
  3、安全体系脆弱,有待加强。
  一是公安各类信息应用系统单点运行,一旦系统出现故障或遭受病毒攻击,便会导致业务停办;二是数据资源没有实现全量备份,一旦损毁或丢失,不仅无法恢复,更会给社会生活和社会管理带来灾难性后果;三是未能落实公安部关于重要信息系统“两地三中心”的容灾备份要求,不能达到“网络不断、系统不瘫、数据不丢”的运行目标;四是数据安全保障弱、数据泄露无法及时处置等问题。
  二、公安大数据建成后发挥的重要作用
  1、公安大数据可以实现数据融合共享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实现业务协同。
  通过大数据平台,各警种之间建立“信息桥梁”,通过平台内部信息驱动引擎,实现不同应用系统间的信息整合、交换、共享,将大大提高公安内务的整体工作效率。
  2、公安大数据可以实现公安大数据上云平台服务,实现综合业务服务整合。
  公安信息化集约化建设可实现全区非涉密信息化业务应用系统在统一基础云平台上统一承载,实现资源融合,警种业务服务整合,提高资源共享和复用提高资源利用率。从节约投资角度:可以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可有效消除“数据烟囱”和“信息孤岛”现象。
  3、公安大数据的广泛和深度应用将提升公安机关信息化战斗能力。
  各类数据的广泛和深度应用是大数据条件下推动维稳工作的核心。在数据应用的过程中,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增加数据连结的广度,以“互联网+警务”推广为契机,突破传统思维,广泛利用物联网传感、数据处理等技术,真正实现对各类治安要素的智能识别、定位、采集、跟踪、监控和管理;降低数据使用的难度,工作中可以通过大数据快速分析挖掘等工具,破解非结构化数据与结构化数据资源难融、难用等问题,真正实现数据采集、汇聚、应用、挖掘、研判一体化运作,通过挖掘数据内在价值,提升数据保障能力;提升数据供给的精度,探索搭建数据分布式搜索架构,特别是在互联网等信息数据方面,注重分析用户搜索习惯、点评反馈和行为过程,为维稳工作提供精准数据服务。
  4、公安大数据建设注重平台支撑,整体提升公安数据共享整合分析研判。
  大数据的关键就是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加工”实现数据的“增值”,我们要高度重视软件开发对大数据效能的推动作用,在夯实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搞好平台建设。以适应公安实战和业务发展需求为要素,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探索建立全警共享、打防一体的警务信息综合系统,最大限度提高公安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效益,便于民警应用的警综平台,让基层民警愿意用、系统真正好用起来。
  二是完善系统整合。按照“品质高、实用性强、功能拓展性好”的思路,着眼顶层、梳理需求、统筹考虑,找准大数据应用与公安工作的结合点,树立大数据的大格局,为各警种应用系统间业务协同、信息流转提供技术支持,实现各警种系统与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的“条块融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三是整合社会信息。要在云体系下架构,打破地域、部门限制,将治安、禁毒、技侦、刑侦、交警方面信息通过公安警综平台进行汇聚,确保各项业务数据的完整和准确,实现多方资源整合与应用服务的灵活性,让数据发挥出应有的实战效果。
  5、公安大数据建设可以更加注重数据安全。
  在应用大数据的过程中,数据安全特别重要。随着数据的不断汇聚与广泛应用,可以预见数据安全也将从风险可控型向风险不可控型递进,因此公安机关要通过管理实践,推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保障数据安全。在大数据环境下,数据的公开、开放和透明,与个人隐私之间的冲突将会更加明显,想要用好、用活各类数据,就要从保护人权、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利用数据力量清晰界定隐私边界,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制定数据使用与隐私保护规范,进一步强化民警保密教育,增强人防、心防意识,充分运用保密技术,设立网络“隔离墙”,建设网上“禁区”,进一步强化数据内部管理约束和外部法律约束,让数据得到有效合法的保护,严防失密、泄密等现象发生,避免造成重大影响。
  公安大数据建设将按照“集约化建设、融合式发展、扁平化服务”的要求,依托现有公安网安大数据平台,统筹治安、禁毒、技侦、刑侦、交警等警种现有数据资源,结合维稳工作实际需求,突出重点人稳控、寺庙管理、边境管控和重要部位防控,着力打造数据警务、建设智慧公安,以前端警务实战为牵引、以公安部警务云为支撑,覆盖全区、辐射全国的“全警联动、数据共享、资源共用、情报引领”的新型公安警务工作格局,实现“人随数据走、情形看得见、情报早感知、智能早预警”和“警情研判精准化、警力调度精细化、打击处置精确化”的目标,为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打造新型数字化公安维稳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当前警务大数据建设在文化理念、基础设施、数据资源、配套机制等方面仍存在诸多困难,各级公安机关开展警务大数据建设必须牢牢抓住“大数据的核心要义在于共享”这一立足点,打牢共享的思想基础、建设共享的技术体系、完善共享的保障机制,使小的理念共融成大的数据文化,零散的基础设施汇聚成集成的警务云,分散的小数据聚合成海量的大数据。惟其如此,才能够在大数据建设的浪潮中保持科学审慎的态度,形成全面系统的规划;才能够使警务大数据理念深入人心,整合全警之力、形成至上而下的合力,全面快速推进警务大数据建设和应用,有效提升各级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
  作者:刘伯驹 |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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