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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共享汽车需配置人脸识别和应急报警装置
2018/6/22 09:15   中关村在线      关键字:上海,共享汽车需配置人脸识别和应急报警装置      浏览量:
近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共享汽车”管理细则,将自2018年7月15日起施行。要求共享汽车安装人脸识别装置和符合规定标准的车载卫星定位和应急报警装置。

  近两年,共享经济概念火爆,不少的厂商开始加入共享的大潮中,总以为只要挂上共享的大旗就可以狠赚一笔。共享单车、共享房子、共享KTV、共享健身房……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但是有些不被用户的接受的共享经济已经面临倒闭,而遗留下来的共享经济也受到了很多的管制。

  例如共享汽车来说,方便了不少出现的人们,但是乱停乱放、安全隐患等问题一直没有的得到很好的解决。近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共享汽车”管理细则,将自2018年7月15日起施行。

  关于《上海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指出,为规范上海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的经营行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的发展,将围绕经营者、车辆要求、服务范围、收费管理、信息安全等方面细化标准和要求。

  《实施细则》要求,在上海从事分时租赁经营活动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9座及以下小微型纯电动载客汽车;

  (二)安装人脸识别装置;

  (三)安装符合规定标准的车载卫星定位和应急报警装置;

  (四)符合客运服务规范对车辆的其他要求。

  上海发布共享汽车管理细则:需配置人脸识别

  此外《细则》针对承租人指出,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设置身份查验设施设备,对承租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查验,并在租赁合同中记录承租人有关身份证件和驾驶证等信息。对不符合要求、身份不明或者拒绝查验的,不得向其提供分时租赁服务,可有效避免出现“借账号”、“骗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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