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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交警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启用人脸识别技术
2017/4/18 14:19   汕头市公安局      关键字:交通,违法,摩托车,人脸识别      浏览量:
在汕头,摩托车、电动车是不少市民重要的交通工具,但令人担忧的是,有相当部门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驾车不愿意佩戴安全头盔。据交警部门统计,汕头市摩托车伤亡事故占交通事故总量的8成,而大部分死亡事故是因为摩托车驾驶员或乘坐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3月中旬,汕头市交警部门首次在中心城区启用人脸识别技术系统,加强对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近日,还真有两名摩托车驾驶员经“刷脸”确认为第二次交通违法而被“送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进行规范学习和参加相关科目考试。

在汕头,摩托车、电动车是不少市民重要的交通工具,但令人担忧的是,有相当部门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驾车不愿意佩戴安全头盔。据交警部门统计,汕头市摩托车伤亡事故占交通事故总量的8成,而大部分死亡事故是因为摩托车驾驶员或乘坐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为纠正摩托车驾驶人的这种不良习惯,市交警部门开展了“雷闪7”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创造性地在路口设置“摩托车交通违法人员教育矫正点”,对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的违法人员,通过组织集中观看交通安全教育片、穿黄马甲协助执勤、本人书写保证书、通知家属送来摩托车头盔等方式,促使其深刻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这种独特的工作方式也一直持续至今。

同时,交警部门还启用人脸识别技术加强对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摩托车驾驶员如果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驾驶被查获,交警部门将对其进行拍照、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同时要求其现场观看学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片和参与协助民警现场指挥交通,对于无牌无证驾驶员则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若以后该驾驶员又再违法违章驾驶被查获,系统将自动识别出该驾驶员上一次的违法违章驾驶记录,交警部门将责令其在期限内到位于汕头市区大学路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进行规范学习和参加相关科目考试。

4月3日和8日,张先生和郭先生两人分别驾驶摩托车经过黄河路与嵩山路交界路口,均因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查获。经人脸识别技术系统“刷脸”识别,民警发现两位驾驶员竟是“熟人”——两人此前均因未戴头盔被录入相关信息中。为此,民警依法责令他们在期限内到汕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进行规范学习和参加相关科目考试。通过教育学习后,两人真切地感受到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并承诺今后将遵照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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