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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法院远程视频问案 25分钟审结3起
2015/10/23 09:09   京华时报      关键字:丰台法院,远程,视频,程序,案件,庭审,速裁      浏览量:
李红华称,远程视频审理案件的数字法庭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现只适用于刑事速裁程序案件的审理。目前,在法律没有争议、被告人认罪的前提下,法院为了提高庭审效率,简化程序,并在被告人的同意之下使用远程视频审理案件。

北京丰台法院远程视频问案 25分钟审结3起

法庭上,法官通过远程视频与被告人交流。

刑事案件开庭前,法院需要派出法警将被告人从看守所押送到法庭,因两者距离往往较远,来往押解增加了司法成本。10月21日上午,丰台法院院长王宜生通过远程视频系统,通过屏幕与身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对话,25分钟审结3起醉驾被控危险驾驶案。

■庭审

被告人在看守所受审

上午9点10分,丰台法院院长王宜生敲响法槌,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使用远程视频系统集中开庭审理汪某某、郑某某、高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庭审中,审判员和公诉人均在丰台法院的数字法庭,而3名被告人身在丰台区看守所,两地通过计算机辅助实现音频视频实时传输,庭审程序同步进行。

据检方指控,2015年9月23日,汪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丰台区丽泽路太平桥路口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2015年9月24日,郑某某醉酒后在无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摩托车,在丰台东路与他人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发生碰撞;2015年9月22日,高某醉酒后无证驾驶轿车,在南四环榴乡桥被执勤民警查获。

3起案件均当庭宣判

面对指控,3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此后,公诉人分别对3名被告人发问,而被告人却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他们均通过视频传输对公诉人的问题进行回答。

据了解,因3人均同意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庭审中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法官随后当庭宣判,3人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3个月和2个月。3个案件审理仅用了25分钟。

“这是丰台法院首次使用远程数字法庭审理案件”,丰台法院刑二庭庭长李红华介绍,法官与被告人“同时不同地”完成庭审后,庭审笔录通过独立网络传输至远端打印,并交给被告人审阅签字后由法警带回,庭审全程录音录像。

■释疑

1.何种案件可使用远程视频审理?

李红华称,远程视频审理案件的数字法庭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现只适用于刑事速裁程序案件的审理。目前,在法律没有争议、被告人认罪的前提下,法院为了提高庭审效率,简化程序,并在被告人的同意之下使用远程视频审理案件。

2.什么是刑事速裁程序案件?

李红华称,刑事速裁程序适用于11类案件,包括盗窃、危险驾驶等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必须保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适用法律没有争议。为了提高庭审效率,对于程序简化,不再开庭调查、辩论,并且当庭宣判。

3.为何要使用远程视频程序?

李红华称,远程视频能够降低押解风险,节省司法资源,传统庭审中每名被告人需要由两名法警提押至法院,警力需求量大,且在途中时间较长,被告人串供、逃跑等押解风险大,使用远程视频开庭,被告人不必离开看守所就可以参与庭审。此外,法院进行远程庭审,不从看守所提押被告人,可以减少频繁的换押交接手续,省去提押被告人的路途往返时间,从而提高办案效率,促进及时结案。

4.被告人的权利如何保障?

李红华称,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首先要经过被告人的同意,在被告人不同意的情况,速裁程序无法启用,程序选择权贯穿于整个刑事案件的始终,包括审查、审理阶段,被告人随时都可以终止这个程序。对于刑事速裁的被告人,根据速裁程序的特点,除了享有一般权利外,还赋予它特殊的权利,例如,量刑协商权,有条件不公开审理的权利,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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