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安全,确保安保、安检工作有序运行,2015年7月1日,南通市通州法院出台《安保及安检工作暂行规定》,切实规范安保工作,增强对不安全因素预防和应对工作能力。
近年来,社会矛盾复杂多元,人民法院诉讼案件大幅增加,一些易激化矛盾涌入人民法院,给人民法院司法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为此,通州法院出台安保及安检工作规定,从人员管理、值班礼仪、安检要求、应急处置、考核考勤等方面,对安保人员作出具体规定。规定的出台,有效增强了安保工作人员的规范意识,提升了安保工作能力。据了解,7月1日规定出台以来,该院七个安检点,安检外来人员近万人次,消除不安全因素20余起,未发生一起司法安全事件,为人民群众诉讼活动提供了安全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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