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山西省全省金融振兴推进大会精神,6月12日上午,山西省公安厅牵头召开了省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座谈会,协商共同加强新常态下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国有商业银行山西省分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太原分行和省农村信用联社、省邮政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等的分管领导及保卫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副省长、公安厅长刘杰对这次会议提出明确要求。
金融体系的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对于经济稳定发展至关重要。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山西金融振兴的意见》精神,省公安厅就进一步做好全省银行业及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四个切实”的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对振兴金融业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金融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全省公安机关和金融部门一定要把四项认识统一到省委和王儒林书记关于振兴山西省金融业的工作步调上来,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银行及金融安全保卫工作。
二是依法履行公安保卫职责,切实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防范水平。各级银行业和金融机构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条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责任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公安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指导督促金融单位完善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在此前出台的《关于做好为企业减负帮扶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为振兴金融业服务的意识,及时向金融单位通报社会治安形势,帮助金融机构及时预防、处置安全风险。要简化公安行政审批程序,为银行提供快捷高效的安全服务。
三是密切协作,切实形成公安金融安全防范的工作合力和工作协力。各级公安机关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深化金融安全保卫机制创新,不断提升安保工作效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建立“人防联勤、技防联控、物防联管”的联动联防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联防联控联动工作水平,切实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以“猎狐行动”为利剑,坚决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的一切犯罪活动。公安、金融业要密切情报互通机制,以部督、省督的金融犯罪大案为重点,以危害民生、危害稳定的金融诈骗、非法融资等犯罪为切入,毫不放松地把打击金融领域的犯罪抓在手上。
会上,省级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负责人,详细分析了当前金融安全保卫工作的现状,提出切实加强今后金融安保工作的意见。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同心协力保障金融秩序的安全,全力以赴助推金融兴经济兴的目标的实现,为山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出力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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