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作为市委、市政府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是推进福州市文明城市建设、宜居环境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民生工程。22日,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日前,经市政府批准,确定了五城区综合整治123个旧住宅小区的任务指标。其中,鼓楼区整治50个、台江区整治22个、仓山区整治11个、晋安区整治36个、马尾区整治4个。
其中,将对路面、地下排水管网、照明设施、环卫设施、小区围墙大门、小区安防监控设施、小区绿化、邮政信报箱和公告栏进行整治完善,并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其中,将整修排水管网、化粪池,实现排水畅通;维修、增设小区路灯;小区新建围墙应为通透式,围墙栏栅高度应不低于1.8米;基本实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区停放,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地,划设机动车停放位置。有条件的小区可以改建、补建机动车停车位;修缮、配建书信、报刊杂志投递设施和公告宣传栏;结合小区实际,在大门出入口及重要节点设置安防监控设施,并配置监控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据悉,本次旧住宅小区整治要由区建设及其工程质量监管部门介入进行全程跟踪监管,确保整治工程质量。据了解,综合整治工作要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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