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垦利县院法警大队严格落实“四个强化”,提高司法警察工作能力、办案安全防范意识,有效杜绝各类办案安全隐患,确保“守纪律、强防范、保安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院党组对办案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调整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责任,每办一起案件,分管检察长、法警大队大队长对安全防范措施都要逐项进行审查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化解。
二、强化安全意识。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认真学习检察纪律条规和相关文件,广泛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加强司法警察安全防范意识,要求以省院通报的反面典型为鉴,按照一案一人一预案的要求,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制订预案,严格落实措施。
三、强化防范措施。对办案工作区内的讯问室、询问室、监控室、指挥室、卫生间等硬件设施设备做了全面系统的安全防范检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定期对硬件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监控设备和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四、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采取专项督查、暗访检查、突击检查、网上监控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司法警察值班人员、看管看护人员及执法办案过程的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有效促进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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