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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去年7千万元改造安防
2014/3/7 11:00   深圳商报      关键字:安防,改造,平安城市      浏览量:
去年深圳市共投入近7000万元,更新改造安防系统800余套,新增安防设施4500余处,有力提升了内部治安防范水平。对因工作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导致重大案事件发生的,将追究属地分局、派出所和社区民警的责任。

从3月6日召开的2013年深圳市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总结表彰暨2014年内保工作部署会上获悉,2013年,深圳市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建立健全保卫机构,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开展“内保外用”,参与群防群治,以单位的“小平安”,累积社会的“大平安”。

  据了解,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了保卫机构和保卫人员配备工作,其中全市重点企事业单位保卫力量配备率进一步提升,深圳市市、区两级治安保卫单位共新增保卫机构155个,新增保卫人员1500余人。各单位加大安防资金投入,强化物防技防设施更新改造,全市共投入6800多万元,更新改造安防系统800余套,新增安防设施4500余处,有力提升了内部治安防范水平,确保了全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安全稳定。一年来,全市共发动内保人员4.6万余人次,设置巡段2200条、签到箱1700多个,购置警灯自行车750辆,整改治安隐患1200处,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0余名。深圳警方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全市医疗秩序治安整治行动,共查处涉医案件2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0人。

  2014年,深圳市公安局将在深化固化2013年创建“平安单位”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实践内保工作基础化、法治化、信息化的新路径、新举措,努力实现“一强二升三降”的目标,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单位自防能力、自控能力显著提升;单位发案率、涉稳事件、安全事故明显下降。深圳市公安局将以案件办理为突破口,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对单位内部发生的可防性案件进行倒查追责。对因工作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导致重大案事件发生的,将追究属地分局、派出所和社区民警的责任;对单位内部存在问题,拒不落实整改的,将依据《内保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施志刚在会上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全市企事业单位要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作为,顽强拼搏,全力维护全市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稳定,为全市实施“三化一平台”战略保驾护航。会上还对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安全保卫部等52个先进治安保卫组织、廖雪霖等20名优秀安全责任人、周平等80名优秀治安保卫人员给予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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