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浙江省公安厅公布今年治理城市交通秩序新增的40条重点道路和55处堵(乱)点。省公安厅决定,在巩固去年首批68条治堵重点道路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将治堵重点道路增至108条。
从3月1日起,全省开展治理城市交通秩序集中统一行动,围绕108条治堵重点道路,从严查处车辆行人闯红灯、酒后驾驶、违法停车、飚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使用公交专用道、违法穿插排队车辆、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等八类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中心城区交通堵点进行认真排查,选择可以通过交通组织优化等管理手段予以改善的堵(乱)点55处实行分级挂牌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去年查处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35万起
同比增加近5倍
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查处8类重点违法行为432万起,与前年同期相比增加41.75%。其中查处违法停车206万起,同比增加29.92%;查处违法使用公交专用道15.69万起,同比增加113%;查处路口违法穿插排队车辆4.5万起,同比增加4.97倍;查处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35.01万起,同比增加4.88倍;查处行人不走人行横道19.24万起,同比增加27倍。
与此同时,各地以治堵重点道路及中心城区主干道为重点,优化交通设施设置,各市共新增单行道路207条计21.9公里,增设道路隔离护栏53.8公里,新增更新交通标志牌6251块,更新道路标线78.4公里,调整优化路口
信号灯配时方案2045个,新增绿波带控制道路73条。
在省政府治堵考核中,第一批68条治堵重点道路路口的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分别达到80%以上。
重点道路实施高清视频监控
今年公安治堵锁定“三大目标”:一是守法率目标,即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守法率分别达到90%、80%和80%以上,治堵重点道路车行道基本无违法停车现象;二是交通组织优化目标,即《城市道路循环交通组织实施方案》,特别是杭州、宁波、温州的各项交通组织措施全面落实;三是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建设应用目标,即加强治堵重点道路
电子警察、信号灯协调控制和高清视频系统建设,全面提高对通行秩序的监控力度。
各地公安机关将继续采取分片分段分路口包干的形式,各级交警部门领导要根据治理难度,选取易堵、秩序混乱的点段推行挂牌招才制度。执勤大队要保证有2/3以上的执勤警力上路,遇早晚高峰、恶劣天气以及突发交通拥堵时要全警动员,做到有堵必见警。
按照全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思路要求,各地公安交警还将推行“三长制”——实施“路长、岗长、片长”制度,即“路长”由认领市区主要道路的支队领导、大队长担任;“岗长”由认领市区主要交叉路口的中队干部担任;“片长”由参与社区交通共治的交警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