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太原市环卫局下发通知,就一级收集车的使用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今后,现有一级收运车须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作各类人员的交通工具,更不得公车私用。
生活垃圾一级收运车是太原市、区两级政府为做好生活垃圾收运而购置配备的车辆。目前仍在使用的农用收集车,将由区市容环卫部门予以淘汰。对雇用非政府购买而从事垃圾收运作业的社会车辆,由环卫部门勒令停止作业,退出环卫作业市场。
为加强监管,太原市环卫部门还要求对每辆车的收集范围、收运时间、使用人及电话、作业单位负责人及电话情况,各作业单位要登记造册,并备案。对一级收集车辆安装GPS监控设备,纳入总体监控系统,对车辆进行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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