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住建局从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整治混凝土搅拌站、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整治燃煤小锅炉以及大力推进供热计量改造、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和节能改造5大方面入手,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3年11月底前,唐山市中心区建筑工地要达到《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标准要求,防治扬尘污染。现有工地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一律停止施工、限期整改;新工地在未达到标准要求前,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所有施工工地实行分包责任制,专人负责,建立台账。2014年5月底,城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达标率97%以上,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达到97%以上。
加大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做到干散料入仓、入棚或建设挡风墙加固定喷淋设施,设置符合标准和规范的运输车辆冲洗设备和排水设施,固定排放源安装高效布袋除尘器。今年底前,城市外环路以内混凝土搅拌站未整治达标的,一律搬迁或退出。2014年底前,完成对其他县(市)区混凝土搅拌站整治。
到2017年,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绿色建筑占新建节能建筑比例达到30%,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60万平方米,全部改造面积占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小区面积的80%。
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和节能改造。到2017年底,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计量收费面积占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60%以上。
对老旧小区供热供气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推进老旧居民小区并入集中供热管网。2014年底,对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燃煤采暖锅炉,具备纳网条件的改为集中供热。
整治局属37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对现有37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按照目标要求2015年前全部淘汰。目前在气源、热源紧张不能满足整体改造的前提下,对37台锅炉的除尘设备、脱硫设备进行改造,加装除尘脱硫设备,保证达到环保要求,同时对已经安装除尘、脱硫设备的锅炉加强运行管理,使其最大限度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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