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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各重点监控部位全天值守
2013/10/28 09:26   中国聊城网      关键字:监控      浏览量:
目前,聊城执法队伍分别把守辖区内重点部位,集中治理期间,各重点监控部位有人24小时值班,同时进行日常流动巡查工作。

  今年10月21日至2014年1月20日,聊城将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自2014年1月21日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制定长效治理工作方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治理活动。

  目前,聊城执法队伍分别把守辖区内重点部位,集中治理期间,各重点监控部位有人24小时值班,同时进行日常流动巡查工作。

  集中整治:

  杜绝国省道路和县乡公路失控现象

  集中整治活动以治超检测站点为依托,在重要路段及关键节点设立固定式治超站点,并根据超限超载车辆运输规律,依法开展流动稽查,打击超限超载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等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设置的执法站在有效控制辖区内国省道路的基础上,全面管控辖区内县乡公路,以杜绝辖区国省道路和县乡公路失控现象。

  对于农村公路,各县(市、区)在重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设置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

  目前,市级成立4支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大队,统一编制执法队伍,人员从交通、公安、公路等部门抽调,其中交通执法人员30人,公安干警20人,公路执法人员30人。交通部门提供6部执法车辆,公安部门提供4部警用车辆,公路部门提供4部执法车辆、1台装载机及1台大型拖车。

  各县(市、区)按照市里模式统一编制执法队伍,各县(市、区)至少抽调15至20名公安干警参加联合执法,在市里开展集中整治的同时,全面推开本辖区内的集中整治活动。

  执勤站点:

  聊城市布控24小时巡查超限超载

  目前,治超执法队伍分别把守辖区内重点部位,各重点监控部位有人24小时值班,同时进行好日常流动巡查工作。

  市联合执法1、2大队依托聊城市Ⅰ类治超检测站,重点管控S329(东阿-聊城)路段;依托聊城市代庄执勤点,重点管控S258(聊位路)。

  市联合执法3、4大队:主要负责聊城市重要路段的巡查、应急处置工作,以及配合执法力量薄弱县(市、区)开展执法工作。

  东昌府区依托聊城市付庄执勤点重点管控东昌府区辖区内G309、S254、S258、S316路段(开发区、高新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除外).

  临清市依托临清市Ⅰ类治超检测站、聊城市临清金郝庄执勤点,重点管控辖区内S322、S315、S259、S258、S257、S254路段。

  冠县依托冠县Ⅱ类治超检测站、聊城市闫营执勤点,重点管控辖区内G309、S259、S260、S315路段。

  莘县依托莘县Ⅱ类治超检测站、聊城市朝城东环执勤点,重点管控辖区内S259、S260、S316、S324、S333路段。

  阳谷县重点管控辖区内S324、S333、S254、S258路段。

  东阿县依托东阿Ⅰ类治超检测站、聊城市高村执勤点,重点管控辖区内G105、G329、G324、S710、S258路段。

  茌平县依托茌平Ⅱ类治超检测站、聊城市茌平县贾庄执勤点,重点管控辖区内G309、G105、S316、S257路段。

  高唐县依托高唐Ⅰ类治超检测站、高唐姜店乡大董庄村执勤点,重点管控辖区内G105、G308、S322路段。

  市公路局依托高速治超检测站,负责S1(济聊高速公路)的管控。

  违法处理:

  对非法改装车辆强制拆解恢复原状

  对超限运输车辆由交通部门依法处罚,对超载运输未达到超限标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对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卸载、分装等措施,及时纠正违法状态。

  交通部门具体负责查处车辆超限、非法营运、抛撒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对查处的超限车辆,将车辆、从业人员及所属企业信息抄告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超限行为进行处罚并实施追踪处理;认定非法营运改装车辆,对擅自改装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对非法改装车辆强制拆解并恢复原状。

  公安部门负责检查车辆超载、对超载车辆实施处罚并对交通部门抄告的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扣分处理;清理、查处无牌、无证车辆;认定非法拼装、报废车辆,对拼装、报废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严厉打击非法“车托”,打击阻碍执行公务、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维护治超现场的治安秩序。

  相关新闻:

  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实施派驻监管

  10月21日至2014年1月20日,聊城将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对辖区内年运量20万吨以上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全面实施派驻监管。

  此次集中活动的治理重点是超限超载车辆,主要是指运输煤炭、建材等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大型货源点,主要是指年运量20万吨以上的货源点和国、省道旁无证经营的沙石场、煤场等;非法营运车辆,主要是指无牌、无证、改装、拼装的非法营运车辆;违法违规现象,主要是指闯岗拒检、暴力抗法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月21日至2014年1月20日是集中治理阶段。治理货运源头监管组由经信委牵头,交通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协调重点货源单位的派驻监管。加强对车辆生产及审验的源头监管,发现车辆生产企业有违规行为,特别是违背生产一致性的,要按规定严肃查处。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力量,统一行动,将治超工作落到实处。

  2014年1月21日起是长效治理阶段。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对集中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针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制定长效治理工作方案,每月定期召开调度会议,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治理活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值得注意的是,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年运量20万吨以上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全面实施派驻监管;对年运量5吨至20万吨的货运源头企业实施巡查监管,并建立健全考核约束机制,严禁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

  相关部门还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以罚代管、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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