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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路禁停标志已安装 12组电子眼将投入使用
2013/10/23 09:44   华西都市报      关键字:电子眼      浏览量:
昨天从南充市公安局了解到,人民路禁停标志已经陆续安装好,12组电子眼即将投入使用。违反禁令标志的车主将被扣3分、并处以罚款200元。

  记者昨天从南充市公安局了解到,人民路禁停标志已经陆续安装好,12组电子眼即将投入使用。违反禁令标志的车主将被扣3分、并处以罚款200元。

  昨日上午,记者在团结高架桥两端辅道看到,已经划有黄色网状线,人民北路也正在安装禁停标志。

  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介绍,人民路全路段禁停标志已经陆续安装好,除特殊车辆外,一切社会车辆随意停留(无论驾驶员是否在座位上)都是违反禁令标志的行为。黄色网状线用以标示禁止以任何原因停车的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违反禁令标志的处罚标准是记3分、罚款200元。

  禁停路段可以临时停车即停即走吗?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不被处罚?据介绍,只有在交通信号指示下,车辆才能在路面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占道停车,只有在划有停车泊位的地方,车头朝行驶方向,才能在路面停放。停车泊位应该由交警部门施划,须配备有停车场指示标志。在路面停车,应该有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停车泊位、停车场指示标志及顺向停放,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为不按规定停放车辆。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即停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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