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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管理乱象丛生 谁来监管电子眼?
2013/8/14 9:16:00   慧聪安防网      关键字:电子眼,安防      浏览量:
目前,我国对于电子眼的安装以及管理尚无明确制度。这意味着任何机关单位、公司甚至个人都可以安装。据调查,遍布城市各个角落的电子眼,归公安机关所有的仅小部分,大多数是由其他部门和公司安装的。

前段时间,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多名法官“集体嫖娼”监控视频被上传到网上,该事件一度引起社会极大反响。巧合的是,近日,河南省发布关于视频监控新规:随意传播监控视频处罚三万,这一规定表明,监控视频不能随意上传。虽然在上海高官“集体嫖娼”事件中,视频监控发挥了积极的反腐作用,但这似乎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在这样的矛盾下,公众利益和个人隐私如何两全?涉及公众隐私的视频不能随意发布,那么到底谁有权查看这些监控视频?电子眼在监视我们,那么谁来监管电子眼?

现状:电子眼管理乱象丛生

抛开上海高院多名法官“集体嫖娼”的腐败性质不说,如果仅仅是一个普通人士,个人私生活视频随意被发布到网上,个人隐私如何保障?如果生活在到处都有电子眼监控下的生活,安全问题虽然有保障,但是个人隐私该置于何处?电子眼监管无力,电子眼私营化、外包现象随处可见、电子眼随意设置、监控视频随意被上传到网络等等现实问题浮出水面。

一、电子眼私营化外包现象严重

在市政作为上,电子眼逐渐私营化,电子眼外包几乎成了常态引起人们担忧。很多城市,政府把道路电子眼工作外包给民营公司,同时把交警的执法权也外包出去,在广东番禺因为电子眼工程外包给企业,导致违章车车主查不到自己的违章信息,导致出现了大量的滞纳金,给社会公共安全以及社会管理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据媒体报道,2006年,东莞就曾因私人企业运营电子眼,收取罚款当利润,引发了巨大争议,后被广东省公安厅叫停。

据2008年报道,成都市电子警察系统采用的就是BOT模式,由私营企业投资建设成都市电子警察系统,作为回报,四川浩特从每一个交通违法行为人缴纳的100元罚款中,以“单个合格证据成本”的名义分得39元。《四川日报》的报道还介绍,从2006年开始,截止到2008年1月当时,四川浩特“仅每年就从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罚款中获得运营收入数千万元”。这样巨额交易的背后是以牺牲公众利益为基础的,公共利益以及隐私被置于一旁,公共何谈社会安全感。

二、电子眼多次“睁眼瞎”

很多城市为了建设智慧城市,加强智能化城市管理目标,不管是在小区还是在大学城、超市、写字楼、公路等地方为了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安装了不少电子眼,但是安装之后对于电子眼的管理权限不明确,很多地方的电子眼形同虚设。电子眼安装后没有统一管理规范,电子眼故障维修问题都难以解决,关键时刻,小区发生偷盗或出现车祸等突发事件,想要查找监控录像时,本该发挥重要作用的电子眼尽是“睁眼瞎”,监控视频缺失,对于案件的进展毫无帮助。

另外,电子眼查看权限并不明确,普通民众可不可以随意查看监控视频?现实情况是,金钱的驱使是很多人暗中操作着电子眼,监控视频神奇的“消失”这样的新闻事屡见不鲜,当警方发现关键线索的时候,道路交通车祸或者交通纠纷的监控录像总是会很配合的“消失”,管理的乱象让很多案件无法侦破,无法保障公共的合法权益。

三、管理泛滥,视频随意上传至网络

近年来在网络上疯传的一些“XX门”视频,正是视频管理人员私自上传监控资料、侵犯个人隐私权的结果,给当事人造成极大伤害,但是由于没有一部明确的法律规范能够惩罚视频的传播者,让人们对于公共隐私权保护的产生忧虑。倘若每个人都有权利将所摄像头所拍摄的任何内容都上传到网络上,那么谁都有可能被剥光在大众面前,赤裸裸的,隐私一览无余,这个社会将何其可怕!

电子眼的监管混乱造成很多不良后果,上海地铁、四川高速交警,都发生过监控录像不当流出的事情,却无官方机构和人员承担责任;在深圳地铁电梯事故后,在北京地铁发生坠落轨道事件后,那些可以辨明真相的录像神奇地消失了。之前,一对年轻情侣在地铁闸机口激情拥吻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夹杂着监控室工作人员的戏谑性评论。这件事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舆论普遍发出了“谁来‘监控’监控者”的声音?这些事件都是因为监控视频没有明确的监管权限,监控视频可以被权力蒙蔽,权力可以超越法规随意获得到“关键”视频,这样一来,电子眼监控就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变成了权力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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