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每年近4万件纠纷被成功调解
2010年4月19日下午,陈某在某医院进行手术时出现麻醉意外,经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雨花区人民调解员马上赶到现场平息事态,最终使双方达成了协议:医院赔偿死者家属56万元并退还所有医疗费用。
近年来,长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1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构建市、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组五级联网,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联调为内容的“五级三调”大格局为主线,大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与2008年相比实现“四降一升”,即全市人民群众来访人次总量下降,进京非正常上访人次下降,到省上访人次下降,涉法涉诉上访人次下降,矛盾纠纷现场调解成功率上升,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2010年3月,中央政法委向全国推介了长沙市率先探索和实践刑事和解制度的做法和成效。
管理创新:流动人口94.5%喜欢这座城市
让流动人口把他乡当故乡,是社会管理的一大难点。而在首批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之一的长沙市,越来越多的外来流动人口正在改变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调查显示,现居长沙的流动人口94.5%喜欢这座城市,87.4%表示愿意融入长沙。
流动人口居住心态的显著变化得益于长沙近年来不断探索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长沙市将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纳入财政保障体系、纳入绩效考核来推进。
长沙还以入选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为契机,转变管理服务理念,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健全管理服务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全面加强公共安全监督管理,着力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全市没有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发生严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与2008年相比实现“三下降”。长沙加强公共安全监督管理,着力“治安”的经验,被中央政法委重点推介。
近年来,长沙市还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行业建设,先后制定了8个行业的平安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平安学校等“平安十进”活动。90%以上行业单位达到平安单位的创建标准,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刑事发案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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