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交通干线将装监控系统 取证冒黑烟车辆
2011/9/23 10:03:00 厦门网 关键字:冒黑烟,黄标,交通干线,绿标,车辆,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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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汽车尾气污染势头,厦门市执法部门每年都上路抽检7000辆-9000辆在用汽车,不定期对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进行专项整治,同时采用在线监控取证方式,在主要交通干线安装道路机动车冒黑烟监控系统。
交通干线将安装冒黑烟监控系统
今后,看到车辆“冒黑烟”,市民不仅有权举报,此类车也将被依法处罚。
正在审议的《厦门经济特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草案)》提出,厦门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就机动车排气污染违法行为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举报人要求反馈举报处理结果的,处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反馈。不仅如此,若上路行驶的机动车经过排气污染监督抽测不符合标准的,或经目测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的,机动车行驶证将被依法暂扣并面临罚款处理。
据悉,为遏制汽车尾气污染势头,厦门市执法部门每年都上路抽检7000辆-9000辆在用汽车,不定期对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进行专项整治,同时采用在线监控取证方式,在主要交通干线安装道路机动车冒黑烟监控系统,仅今年上半年就处罚180余辆“冒黑烟”车。
外地车在厦须按“黄绿标”通行
今后,机动车在我市通行,必须持有“绿标”或“黄标”环保标志,否则将不得上路行驶。
正在审议的《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出,市环保、公安部门根据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道路交通流量具体情况,可以对“黄标”车进行限行。机动车不按“黄绿标”通行的,或使用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变造、过期环保标志的,都将被依法处罚。
外地车过境厦门或在厦使用的,也必须与本地车一样,按“绿标”或“黄标”通行,违者将被处以同样的处罚。转入厦门的外地车也将受到限制,被禁止转入的主要是载货汽车、挂车、微型载客汽车、中型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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