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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超市治安规范正式实施 智能识别监控显神威
2011/8/1 10:08:00   北京日报      关键字:声光报警,黄色预警,贵重物品,治安防范      浏览量:
《大中型商场超市治安防范规范》将从8月1日起实施。《规范》设立了“反恐防暴网格化布控”、“适时启动等级预警”等机制。昨天,市公安局内保局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规范》内容。

  一层客流聚集超60%须限流

  目前,部分商场、超市采取摄像头监测、计数器统计等手段,对客流量进行控制。但大部分商场缺乏人员拥挤时的应急对策。

  针对在大型活动或假期商场内可能出现人员拥挤踩踏的情况,《规范》规定,一旦客流明显过多,商场必须相继采取限制人员进入、区域隔离、引导疏散等措施。

  在大中型商场,当一层的顾客活动区人员(含人员使用小推车)最大聚集总量所占面积超过60%、其他楼层超过70%,商场将采取限流措施;在大中型超市,当一层顾客活动区人员(含人员使用小推车)最大聚集总量所占面积超过70%,其他楼层超过80%,超市将采取限流措施。

  贵重物品柜台设声光报警

  另外,大中型商场、超市应配备防爆毯防爆围栏、警戒隔离带,首层及易翻越的楼层的门与窗应设置实体防护装置。

  存放现金、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的部门、部位应配置保险柜。贵重物品及容量较大的仓储室应具有声光报警。贵重物品销售现场声光报警装置应设置在3米以上的高度,确保无防范盲点。贵重物品柜台摆放价值超过500万元的物品时,应设置紧急报警按钮。贵重物品销售区应设置入侵探测报警装置,展示玻璃窗应设置入侵探测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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