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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平安城市”建设推荐优秀安防产品工作拉开帷幕
2010/5/31 13:38:00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      关键字:平安城市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积极配合各地政府部门开展的“平安城市”建设工作,中国安防协会已于2006年、2008年组织了两次为“平安城市”建设推荐优秀安防产品工作,一方面为各地政府和建设单位选择安防产品提供了决策依据,另一方面帮助安防企业树立了产品品牌形象。日前,公安部为推动全国“平安城市”建设的深入开展,在完成“3111”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发出了“关于深入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经主管部门同意,中国安防协会于近日下发了《关于为“平安城市”建设推荐优秀安防产品的通知》,本年度推荐活动拉开帷幕。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积极配合各地政府部门开展的“平安城市”建设工作,中国安防协会已于2006年、2008年组织了两次为“平安城市”建设推荐优秀安防产品工作,一方面为各地政府和建设单位选择安防产品提供了决策依据,另一方面帮助安防企业树立了产品品牌形象。日前,公安部为推动全国“平安城市”建设的深入开展,在完成“3111”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发出了“关于深入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经主管部门同意,中国安防协会于近日下发了《关于为“平安城市”建设推荐优秀安防产品的通知》,本年度推荐活动拉开帷幕。

  此次推荐活动本着企业自愿申请及公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进行,评价并择优向各地进行推荐,不以任何商业活动为目的,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推荐范围以中国安防协会会员单位为主,同时兼顾一些地方协会推荐的较有实力的其他企业。

  此次评价的指标体系仍参照“中国名牌”评价方法,建立以市场评价和质量评价为主、兼顾发展评价和效益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采用国内较为通用的综合指数评价方法。主要以考核企业2009年业绩为主,同时参考2008年情况。有关评价规则的制定,其中包括不同评价指标权数的分配、不能直接量化指标的处理方法、评价中有关数据的无量化处理及复杂因素的简化、以及综合评价结果的确定等问题,由中国安防协会专家委员会提出详细方案,有关信息将对业内公布。

  如果企业想参与推荐,应首先由企业提出申请,或由各地方安防协会推荐,并由企业填报《推荐申请表》及提供相关材料;中国安防协会负责组织资料审核和评价,评价结果经公示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向各地政府及有关单位推荐,同时对社会公布。

  申报企业应于2010年7月20日以前将申请材料报至中国安防行业网;评价推荐工作组将于2010年8月底以前完成评价及推荐工作。通知内容可登陆中国安防行业网(http://www.21csp.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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