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产品评奖的通知
中安协[2010]20号
各参展单位:
为促进我国安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帮助企业塑造品牌形象和拓展产品市场,为广大安防用户选择新产品提供权威性的参考依据,2010年中国国际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组委会决定在博览会期间开展第三届创新产品评奖及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1、设立“2010年中国国际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优秀创新产品特等奖。
2、设立“2010年中国国际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优秀创新产品奖。
二、入选条件
1、必须是本届展会的展品。
2、产品在上一届展会(2008年)以后新出现的。
3、产品的创新点应具有较高的水平。如:
(1)采用了新的技术、器件,新的设计方法,实现新的功能;
(2)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3)应用创新,为安防产品开辟了重要的新应用领域;
(4)新的外观设计;
(5)发明创造,应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4、与同类产品比较,性价比高,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5、获得优秀创新产品特等奖的产品,应符合行业发展方向,具有重要发明或重大技术创新,应具有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
三、评奖原则
参展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组委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价并择优颁奖。
四、评审组织及方法
1、成立评审专家组,专家由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专家(行业专家、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工程企业等)组成。
2、由专家现场测评及集体评议的办法按照关键技术创新或发明、市场应用前景、外观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价,最终评出获奖产品。
五、评审程序
创新产品评选过程包括初选和复选两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1、参展企业申请评奖,在展会网站按照公布的《创新产品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进行申报。网站(www.securitychina.com.cn)新产品评奖栏目将于5月20日开通,申报企业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数据、资料的真实、可查。申报截至日期:2010年7月31日。
2、由专家组对申报材料于9月中旬前,组织专家对申报产品进行审查和“初选”,通过初选的产品称为“博览会创新产品”,并将结果于10月初在网上公布。
3、对初选入围产品进行现场测评(复选),实际考察评价创新产品的应用水平和使用效果,并现场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优秀创新产品。复选拟在展会召开前1-3天按不同专业分类,在展馆现场进行组织;每专业领域拟由5位专家进行评审;企业应按照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并确定一名主讲人,介绍和回答相关问题;每款产品复选过程大约为1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在各专业组评价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集体评议,评出优秀及特等奖产品。
5、组委会最终核查评审程序和结果,确定获奖产品名单。
六、颁奖与宣传及其他
1、拟于2010年11月2号上午博览会开幕仪式后,举行揭晓、颁奖仪式,为获奖单位授牌并颁发证书。
2、在“博览会”展场中辟专区对所有入围创新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宣传,并制作标识引导观众至企业展位进行现场效果体验。
3、印制《创新产品手册》在展会现场派发。在《中国安防》杂志和中国安防行业网(www.21csp.com.cn)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4、在每个入围企业的展位上制作标识,在总平面图中指示企业位置。
5、对入围产品企业适当收取一定的“专区展示费”,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申报联系人: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展览部 朱鹤扬 邓绍鹏 电话:010-68730588-33、37
媒体宣传联系人:《中国安防》杂志社:李晶 电话:010-88820950
中国安防行业网:李琴 电话:010-63478617
附件:《2010年中国国际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创新产品申报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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