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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山东省智能建筑(社区)市场的建议
2010/1/25 11:04:00   大众论坛-大众社区       关键字:      浏览量:
智能建筑(社区)是一种新型的社区服务理念,是一种便民、利民、以民为本的信息化平台。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杭州、宁波、成都、深圳是建设智能建筑(社区)较早的城市,在这些城市已建成了一批试点示范的智能建筑(社区)。例如,汕头市的同益街道办事处建立的“同益信息化社区”经专家鉴定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山东省建设厅为了推进我省智能建筑(社区)的健康有序发展,先后下发了《山东省智能建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建委关于加强智能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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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主要问题是:(1)在“智能建筑”热面前,贪多求全,期望太高,提出“世界一流”、“十五年不落后”等口号,提出大大超过建筑功能与规模的智能化要求。(2)没有总体集成的概念和系统发展的考虑,以致边招标、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返工浪费严重。缺乏掌握智能化系统技术的人才,以致在设计、施工、竣工等建设的各个环节上不能很好把关,及时纠正质量问题。(3)智能化系统建成后,对日常管理和持续维护重视不够。特别是对在建设时就必须予以重视的有些问题放任自流。

    政府监管不力也是造成市场混乱的另一个原因。对于智能建筑(社区)产业链条出现的问题,上级政府是清楚的,但是由于要管理这个市场需要专门的机构和人才,在要求政府减员的社会压力下,无人来管;另外,在标准化和行政管理方面,多头管理。与智能建筑相关的管理部门有建设、信息、邮电、广电、公安、技监等多个部门,由谁来管;智能建筑(社区)涉及多个学科、门类,事情千头万绪,如何来管。现有的法规或标准不够齐全,有的也已经落后了。管理部门管理力度不够,或管理依据不够,这也与以上几点密切相关。

    二、规范我省智能建筑(社区)的几点建议
    1、由建设厅牵头,会同各行业,将有关各方面专家组织起来,成立了“智能建筑试点工程领导小组”和“山东省智能建筑技术专家委员会”,汲取上海等地的一些成功经验,代表政府主管部门执行有关职能。这两个机构主要作用是:

    a对信息化产品的评审。收集用户对产品以及厂家服务的评价;对用户投诉的判定,对产品厂家给予客观公正权威的评价,作为给业主选择厂家的依据。

    b对设计的评审。包括:设计的依据;对需求的满足性;技术的成熟性、可操作性和先进性;设计院的经济性和可扩性等的评审。

    c对智能化系统的评审。包括:智能化系统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文档,原始记录,竣工文件的书写标准化与完整性;对智能建筑级别的评审,从结构、系统、管理和服务等要素,结合规范和标准以及业主需求的满足程度进行。

    d管理咨询。为业主提供智能化系统整个生命周期任一阶段内的有关问题的咨询,以帮助业主决策。智能建筑的行业管理,对系统集成商、施工安装公司、监理公司等的资质认可。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以使管理有章可循。

    2、加强培训。建筑智能化工程涉及到多个专业和系统,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相对较高。开发、设计、系统集成、施工、监理、顾问咨询、检测、物业管理等各有关单位必须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积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省建设厅或市建委统一举办的智能建筑培训,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使他们确实具备专业上岗水平。

    加速培训智能建筑的专门管理人才。我国目前智能建筑系统设计专门管理人才十分缺乏,亟需采取各种培训手段,使智能建筑物业管理人员尽快掌握智能建筑的基础知识,即计算机技术、现代控制技术、通讯技术及机电设备的运行知识等。此外,即使施工人员也应掌握先进设备的性能,以便于熟练掌握各类设备的安装、调试等技术,提高施工质量。

    3、提高智能建筑队伍的设计水平。目前,我省把智能化系统设计委托给国外设计单位或系统集成商。我省应把自动控制、通讯、信息、计算机、建筑设备等专业有效地结合起来,建立起自己的智能建筑设计队伍。对于独立于建筑设计单位的系统集成商,其设计成果还应纳入建筑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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