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是刑事案件高发期。各地警方都已经开始关注频发的侵财类案件,在银行、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加紧预防。但上海浦东新区近日发生的抢劫案却引来不一样的关注,因为案发地是在相对私人的公用空间--住宅电梯。
不仅住宅电梯内,还有电梯间、楼梯上、走廊过道,均为无人监管的“真空区”。这些地方,无一例外都是介于大众公共场所与隐秘私人空间的“灰色地带”。这里的安全,谁来保护?
近日在上海“两会”上,上海市政协委员金忠贤建议相关部门制订政策,要求新建的高层商品房必须安装摄像监控设备,如在电梯内安装探头。不过相关专家认为,住宅、小区内能否安装监控设备,还是得业主们说了算。
那么,在相对隐私的住宅小区的公共空间,真的需要一只“眼睛”来保障我们的安全吗?
“灰色”地带均是保护“盲点”
上海稍具规模的社区大门,通常都装有摄像头、门卫24小时值班,监控设备似乎固若金汤,但从小区大门到家门口的这段路程,却处于安全“真空区”。楼梯走道、电梯间、电梯内,往往成为刑事案件高发场所。
上海浦东的某住宅电梯内,去年年底就发生过一起抢劫案件。据称,当事人晚上11点走进电梯就遇上抢劫,险些要了他的性命。隔壁邻居曾说:“要是电梯内有摄像监控设备,对不法分子也会有威慑的作用。” 然而,即使是这个小区,目前也未增设摄像头,业主意见不一,电梯仍是防范“死角”。
记者走访了上海徐汇区、杨浦区、浦东新区的几个小区,发现保安的监控系统大部分分布在大门口、车库等地,而更接近居民住宅的公共地区均没有相关的监控设施。甚至,有些社区的摄像监控设备也纯属摆设,物业管理公司为了节省成本,干脆让部分摄像头闲置。
一位保安说,要在电梯里、楼道间等安装摄像头也不容易,要视开发商前期布线情况而定。如果要从各楼道重新连线到监控室,无疑是个大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
同时,增加了监控设备,就意味着要增加管理成本。一家销售电子产品的商家老板说,小区电子监管系统远比生活使用的摄像头复杂,成本高不说,技术上还不成熟,出自不同公司的各个组成部分兼容性不强,很容易出故障。另外,维护人员技术不过关,一来二去索性撒手不管。
装不装这只“眼睛”,谁说了算?
在一些业主论坛上,有不少人赞成安装摄像头,“社区电梯、楼梯、走廊等地方,也属于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并不存在侵犯隐私这一说。” 不过,持反对意见的也不在少数:“难道小区安全隐患仅靠摄像头就能降低么?”他们认为,出入均要被人监视的滋味并不好受。
在这些“灰色地区”安装摄像头,到底谁说了算?据了解,目前相关部门对开发商并无硬性规定,要求必须在商品房公用部位安装摄像监控设备,而特种设备也只有质量方面的安全监察条例,并没有治安安全方面的检查规定。很多物业管理公司表示,只有小区成立业委会,且有一定比例以上的业主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才有安装摄像头等监控设备的权利。
上海市政协委员金忠贤日前提出提案,上海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订相关政策,要求新建的高层商品房必须安装摄像监控设备。他认为,对已建成的住宅可推广“平安工程”,并纳入小区物业规范性管理的考核指标。同时,他表示,如果入住之前就有“电子眼”,争论便无从谈起。
不过,浙江大学民商法教授陈信勇认为,电梯确实属于公共区域,但相对于街道等而言,还有一定的区别,“带有群体私有性”,因此,社区电梯内的权利,还是属于业主,由业主自行处理。“如果业主商议的结果是安装,那么为其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就可以采取具体措施。”
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政府相关部门“有力却无权”,业主“有权却无力”。这个混沌的“三不管”地段带来的安全隐患,最终又回过头来,危害业主的财产、生命安全,影响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声誉和招牌。
谁为这份安全买单?
其实,“第三只眼”安装与否,最大现实困难还在于费用由谁承担,这也是导致物业管理公司、政府相关部门、业主三方停滞不前的主要原因。据一家智能系统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一个10幢楼规模的小区,如果每幢需要安装3个摄像头,前期的投入大概需要20多万元。维护费是按照摄像头的个数来计算的,1个摄像头每年的维护费用大约为150元。这笔数目不小、“延绵不绝”的费用,由谁来买单呢?
陈信勇认为,住宅安全监控系统尚不属于公共设施建设范围,如果政府将小区监控系统纳入整个城市安全管理范畴,那么每年的财政支出势必增加不少负担。而且,政府出资,业主不一定领情,“如果因为监控需要,相关部门将探头设在我家大门口或者一些可能侵犯我隐私的地方,是否将安全保障做过头了?”
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都属于营利性机构,显然不会承担这个长期掏钱的“包袱”。相关人士说,表面上看,前期投入的费用均由开发商承担,但房产商在售房时,还是会将其作为开发成本算入房价中,而物业管理公司也会将这笔费用划入物业管理费中,这笔钱最终还是由购房者分担,正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
同时,不少业主担心,即使他们甘心“出羊毛”,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也未必会将这笔钱真正用作安全保障费用。从事传媒工作的朱萍说,她所在的社区物业管理费用为每平方米3元,已经算是较高的价格了,但目前的小区根本没有应有的监控系统,“保安人员居然说,没有在较隐秘的地方安装摄像头,是为了充分保护业主的隐私。”
面对这样的局面,陈信勇认为,三方均有责任,都要出力,只不过“出力”的方式应该不同。小区范围内的公用场所,业主既然有权决定是否安装摄像头,自然有义务承担这笔费用,同时,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应真正将“羊毛”用在“羊”身上,而相关政府部门更应加强的,是健全物业管理的相关条例,真正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与义务,降低业主们担忧的费用落实问题。“其实不必‘大包大揽’,各司其职,互有约束,才能真正保障居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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