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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国家级无人机法规征求意见 这些重点不可不知
2018/2/2 09:07   中国智能制造网      关键字:首部,国家级,无人机,法规,征求意见      浏览量:
1月26日,工信部下发《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在工信部网站上向公众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对于无人机,相关部门正逐步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1月26日,工信部下发《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在工信部网站上向公众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对于无人机,相关部门正逐步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随着无人机市场呈现井喷式增长,保有量迅速投身,“黑飞”、“扰航”等事件也时有发生。日前,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首次从国家战略层面对无人机管理与发展作出部署。

近年来,伴随相关技术的成熟以及市场的拓展,我国无人机行业呈现迅猛发展态势,消费级与工业级无人机市场均增长迅速。目前,各类无人机已经在航拍、植保、监测、救援、巡检等多个领域实现了广泛应用。

据相关机构预计,到2020年,我国无人机销量将超过25万架。无人机的发展形势一片向好,已然成为最受关注的新兴行业之一。然而,无人机保有量的快速上涨,也促使“黑飞”、“扰航”、“炸机”等事故频发,对航空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个人隐私保护造成了严重威胁。

    无人机频频“惹祸”

当前,中国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无人机大国,特别是在民用无人机领域,形成了较为显著的市场优势。但是,要想从“无人机大国”升级为“无人机”强国,我国还需跨越不少障碍。其中,“黑飞”、“扰航”这些威胁安全的频发事件就是目前亟需降服的“拦路虎”。

2017年以来,我国国内多个机场发生了多次严重的无人机“扰航”事件,主要集中于西南地区,严重影响了航空安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仅2017年4月份,成都、上海、杭州、大连等机场就相继发生了10余起“黑飞”无人机“扰航”事件。其中,成都双流机场是“重灾区”,因多次遭受无人机“入侵”,导致30多个航班被取消,百余架次航班被迫备降或返航,经济损失更是庞大。

不只是“扰航”,由于自身故障或是操作失误引发的无人机“坠机”事件,甚至导致伤人事件同样不少。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利用无人机偷窥他人隐私,或是从事不法勾当。因而,加强无人机监管,提升无人机飞行安全已是迫在眉睫。

业内专家此前曾表示,眼下无人机监管力度虽然空前提高,但是相关规定基本上还是属于指导性意见,以主管机构的规范、规章为主,体系化与权威性不足,难以形成系统的管理体制,在强制执行力和可操作性方面有一定欠缺。因此,需要强化无人机监管的顶层设计,从国家高度进行自上而下的规范和引导。

首部国家无人机专项管理法规开始征求意见

为了规范无人机飞行以及展开的其他活动,加强对无人机的依法管理,遏制无人机“黑飞”现状,日前工信部网站发布了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式对外征求意见。

此前,民航部门以及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无人机管理规定,但是都属于地方性或是部委级别的规章,而这次发布的《意见稿》是首部国家级无人机管理专项法规,是国家首次从战略高度对无人机管理与发展做出具体部署。

根据《意见稿》规定,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18年2月28日,需要以书面意见形式反馈至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

这些重点值得关注

《意见稿》从无人机系统、无人机驾驶员、飞行空域、飞行运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无人机合法飞行进行了详细规定。

重点一:无人机由谁管理?

以往,无人机监管难度大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九龙治水”,管辖权限分散,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网络,管理方式、管理效率都存在短板。而此次发布的《意见稿》,明确了无人机的管理分工。

《意见稿》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领导全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工作,通过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部际联席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单位各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负责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管理工作。

其中,模型航空器(航模)管理规则,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空军、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等单位参照本条例另行制定。

重点二:你的无人机属于哪一类?

为了方便无人机管理,各国政府都依据不同标准对无人机进行了分类。而在此次发布的《意见稿》中,也对无人机进行了权威分类,将有助于未来的行业规范与使用参考。

根据应用领域,无人机分为国家无人机和民用无人机。国家无人机,指用于民用航空活动之外的无人机,包括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等飞行任务的无人机;民用无人机,指用于民用航空活动的无人机。

根据重量、飞行速度等客观因素,民用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其中,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100千米/小时,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的遥控驾驶航空器,都属于轻型无人机。而我国目前市场上绝大部分无人机产品都属于这一类。

需要指出的是,国家无人机的分类、定型、登记、识别、保险等管理办法,将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重点三:你有驾驶无人机的资格吗?

之所以无人机“黑飞”事件频发,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就在于很多无人机驾驶员并没有驾驶资质,不仅驾驶技能缺乏,而且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也几乎空白。为此,《意见稿》对于无人机驾驶员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意见稿》明确,轻型无人机驾驶员应当年满14周岁,未满14周岁应当有成年人现场监护;小型无人机驾驶员应当年满16周岁;中型、大型无人机驾驶员应当年满18周岁。

《意见稿》指出,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包括安全操作培训和行业培训;操控微型无人机的人员需掌握运行守法要求;独立操作的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其驾驶员应当取得安全操作执照。

需要特别关注的一点是,因故意犯罪曾经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担任中型、大型无人机驾驶员。

重点四:哪些地方可以飞行?

随着无人机应用日益广泛,飞行活动渐趋频繁,国家在加强无人机管理的同时,也需要为无人机提供正常、合理的适飞空域。《意见稿》在充分尊重现有空域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向轻型无人机和微型无人机释放120米以下、50米以下的空域。

《意见稿》明确,除空中禁区、机场、军事禁区、危险区域等周边一定范围内,微型无人机无需批准可以在真空50米以下空域飞行,轻型无人机可以在真空120米以下空域飞行。但在禁飞区域内,没有批准严禁飞行。

《意见稿》还特意对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植保无人机的适飞空域进行了规定。植保无人机适飞空域应位于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内,真高不超过30米,且在农林牧区域的上方。

监管规范化是面向未来之举

此番国家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无人机行业法律、标准规范体系,而且还有利于加强合法合规飞行权利保障,明确监管部门职责与协作机制。

未来,不断严格、规范的监管体系,将会把“黑飞”无人机遏制在源头,从多个环节、多个层次对非法飞行、非法经营的无人机进行全面管控。届时,不但无人机生产、销售更加规范,消费者的无人机操控技能和知识水平也有望得到提升。因此,随着无人机法律的加速落地,无人机产业的发展未来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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